前脚,中国司法部门出手,禁止境内机构配合欧盟对中国境内实体展开的越界调查。后脚,中瑞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完成,瑞士约 99.8% 出口商品将获得更便利的对华准入。
这两件事几乎前后脚发生,难免让人产生疑问:一边在法律层面亮红灯,一边又在经贸领域开绿灯,中国到底是在收紧对欧关系,还是继续推动对外开放?
在我看来,答案并不复杂。中国并没有把欧洲整体视为对立面,也没有因为欧盟采取强硬监管措施,就准备关闭市场大门。
真正发生变化的是,中国开始把 “合作对象” 和 “施压对象” 分开处理,把 “正常监管” 和 “越界管辖” 分开界定。
一句话概括就是:生意可以谈,市场可以开,但别把手伸到中国境内来。
事情的起点,是京东收购德国电子零售集团 Ceconomy 所涉及的审查。
一家中国企业进入欧洲市场,当然要接受当地法律约束。
欧盟有权审查并购是否影响竞争,有权了解企业在欧洲市场的经营情况,也有权要求交易参与方提供与案件直接相关的材料。这些都属于正常监管,没有什么值得争议的地方。
争议在于,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展开调查时,要求中国境内的有关机构、企业以及银行提供大量信息。其中部分资料不仅超出了欧洲市场交易本身的必要范围,还涉及中国境内的金融和经营数据。
这就不是简单的 “查一桩并购案” 了。
欧盟的监管权可以覆盖欧洲市场,却不能因为自己制定了一部法律,就顺势把管辖范围推到中国境内。
否则,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可以用本地法规为依据,要求中国银行交出客户信息,要求中国企业开放内部资料,甚至要求国内机构协助完成一套不受中国法律约束的调查。
这种做法如果被默认,后果不会停留在京东一家公司身上。
今天调查的是一家企业,明天可能是另一家企业,今天索要的是并购资料,明天可能延伸到供应链、融资记录和技术数据。
企业面对的也不再只是欧洲当地的合规风险,而是要同时承受境外监管机构和中国国内法律的双重压力。
我认为,真正危险的从来不是某一项调查本身,而是调查背后的示范效应。一旦越界行为被默认为 “国际惯例”,中国企业走出去就会变成单方面接受规则,而不是在平等基础上参与竞争。
所以,8月19日,司法部依据《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认定欧盟相关调查措施属于不当域外管辖,并明确境内组织和个人不得执行或协助执行。
这不是突然发作的情绪反应,而是在告诉所有人:国际经贸往来可以讲规则,但规则必须有边界。
法律在这个时候介入,不是为了替企业逃避监管,而是为了防止外国监管穿透中国主权。
有人会问,一起企业并购,真的值得国家层面出手吗?
我的看法是,越是看起来不起眼的个案,越可能成为规则变化的试验场。欧盟这次如果能够通过一桩并购案,把调查权限延伸到中国境内,今后类似做法就可能复制到更多行业。
对于普通企业而言,面对欧盟这样的监管机构,既没有足够的谈判筹码,也很难独自判断哪些材料能够提供、哪些材料一旦交出就可能触及国内法律。
企业如果拒绝配合,可能面临欧洲市场处罚,如果配合,又可能违反中国的数据安全、金融监管和国家安全规定。
这实际上把一个跨国争议,变成了企业无法承受的 “夹心难题”。
国家出面划线,恰恰是在减少企业的不确定性。境内主体不必再各自猜测,也不需要在巨大压力下被迫作出错误选择。禁令一旦落地,企业就知道哪些事情不能做,银行也清楚哪些材料不能交。
有人把这种做法理解成 “对抗升级”,我却认为,真正导致摩擦升级的不是中国划红线,而是有人把自己的规则当成了全世界的规则。
更直接地说,欧盟要维护市场秩序,可以从欧洲市场内部查起,但如果想借监管之名调取中国境内资料,那就必须面对中国法律的回应。
商务部随后表示反对欧盟滥用单边工具,并强调双方已经有贸易投资磋商机制,应当通过对话处理分歧。
这句话很重要,因为它说明中国的态度并不是 “你来我往地互相封锁”,而是两条线同时推进:越界行为依法拦截,合理争议回到谈判桌上。
这才是成熟的经贸博弈。该硬的地方不能软,该谈的地方也不能只剩口号。
就在中国对欧盟相关调查作出回应之后,中瑞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完成,并签署相关谅解备忘录。
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冷一热、一个收缩一个开放。但如果把两件事放在一起看,就会发现它们其实指向同一个原则:合作水平取决于相互尊重,而不是取决于地理位置。
瑞士位于欧洲,却不是欧盟成员。它长期通过双边协议与欧盟保持密切联系,在对华经贸关系上,也更多采取务实谈判的方式。
中瑞自贸协定升级谈判自2024年9月启动,经历多轮磋商,最终取得进展,说明双方是在一项项具体利益上达成共识,而不是靠政治表态制造热闹。
按照谈判成果,未来瑞士对华出口商品中,约99.8%的品类有望享受零关税待遇。钟表、创新药、精密仪器等瑞士优势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成本会下降,瑞士企业在投资和市场准入方面也将获得更稳定的预期。
这里面最值得关注的,并不是 “零关税” 三个字本身,而是中国对外开放方式正在变得更加精准。
过去有人以为,开放就是无条件地对所有外部压力保持忍耐,现在的现实是,中国仍然欢迎竞争,也愿意扩大市场准入,但开放不会再以牺牲自身监管权和数据安全为代价。
这是一种有条件、有原则的开放。门是开的,门槛却必须由双方共同协商,而不能由一方单方面抬高或拆掉。
中瑞贸易数据中,黄金交易占据了比较特殊的位置。瑞士是全球重要的黄金精炼和交易中心,部分原本经由香港流转的贸易转向内地口岸,也会在短期内放大中国自瑞士进口的金额。
但黄金只能解释贸易数字为什么突然变大,却不能决定双方关系能走多远。
真正有价值的,是制度升级之后,瑞士的医药、精密设备、钟表以及金融服务能否持续进入中国市场,并在更稳定的规则环境下扩大合作。黄金带来的是交易规模,制度安排带来的才是长期预期。
这对德国、法国、荷兰等欧盟国家的企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答案恐怕并不轻松。
瑞士经济总量不算庞大,但在创新药、精密仪器、钟表等高附加值领域拥有明显优势。
德国在工业设备、自动化和精密制造方面实力雄厚,法国则在航空、生物医药和高端消费品领域拥有竞争力。彼此产业并非完全重叠,却会在不少利润丰厚的细分市场直接碰面。
当瑞士企业以更低成本进入中国,欧盟其他国家的企业就会开始算账:为什么别人能获得便利,我们却要面对更复杂的审查?为什么竞争对手在扩大订单,我们却因为政治化政策而失去机会?
我认为,这才是中瑞协定最有分量的地方。它不是简单给瑞士一份优惠,而是把一个现实问题摆到欧洲企业面前:政策上的强硬,最后究竟是谁在承担成本?
政府可以发表声明,政客可以制造声势,但企业不会永远为口号买单。订单减少、投资延迟、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拿走,这些损失最后都会反映在企业利润和就业岗位上。
市场不会因为一句 “去风险” 就停止计算。它只会冷静地问一句:风险是谁定义的,代价又由谁承担?
欧盟现在面临的矛盾非常明显。
一方面,欧盟希望加强对中国企业的审查,担心产业竞争、政府补贴和供应链安全。另一方面,欧洲许多企业又无法忽视中国市场的规模,也不愿意看到竞争对手借助更灵活的合作方式抢走订单。
这两种诉求本来可以通过透明、对等的谈判来协调,但欧盟如果频繁使用单边调查工具,把经贸问题不断安全化、政治化,就会让企业失去稳定预期。
中国的回应,实际上已经很清楚:如果欧盟只是在欧洲市场内依法审查,中国可以继续沟通,如果欧盟试图突破国界,直接向中国境内机构发号施令,中国就会用自己的法律挡住这只手。
对愿意通过谈判解决问题、愿意尊重中国司法和数据主权的欧洲国家,中国仍然会扩大合作。
这并不是所谓的 “分化欧洲”,而是对不同政策选择作出不同回应。欧盟成员国可以协调政策,却不能要求中国对所有欧洲国家采取完全相同的态度。谁选择合作,谁就能获得合作的收益,谁选择施压,也必须承受施压的后果。
在我看来,欧洲最需要警惕的,不是中国把市场关上,而是欧洲自己把机会推了出去。
一旦瑞士企业在中国获得更大空间,欧洲其他企业就会发现,市场从来不会等待某个政治体系慢慢统一意见。机会错过了,竞争对手进入了,想再回来就不会像当初那样容易。
中欧关系接下来不会简单走向全面缓和,也不会必然滑向全面脱钩。更可能出现的,是监管争议继续存在,具体产业合作却保持流动,政治层面时有摩擦,企业层面仍然试图寻找机会。
中国需要继续守住法律、数据和金融安全底线,同时把磋商机制真正用起来。对欧盟而言,最理性的做法也不是放弃监管,而是把监管限定在合理范围内,避免把正常竞争变成政治围堵。
我尤其想强调一点:开放从来不是软弱,反制也不等于封闭。一个真正有底气的市场,既敢于向外提供机会,也敢于拒绝不合理要求。只有一味让步,才会让对方误以为底线可以不断试探,只有一味对抗,也会让正常合作失去空间。
中瑞自贸协定升级谈判,是中国给欧洲展示的合作样本,司法部的禁执决定,则是中国给越界行为划出的法律边界。一个展示上限,一个守住下限,二者并不冲突,反而共同构成了中国对欧政策的完整逻辑。
在我看来,中欧今天真正争夺的,不只是某一桩并购案,也不只是几项商品的关税,而是谁有权定义规则,谁必须接受规则。
欧盟如果继续把监管工具变成政治武器,受损的不会只有中国企业,欧洲企业同样会失去在中国市场竞争的机会。中国需要做的,是把法律底线守牢,把开放空间做大,让合作与尊重形成清晰的因果关系。
欧洲也必须明白,所谓战略自主,不能一边要求中国市场,一边在规则上把中国排除在外。市场的大门不会永远为任何人停留,选择合作,仍然来得及,沉迷施压,最终只能把订单和机会一起推向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