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旅客买票占座放零食”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不得不说,这件事情里,还真有值得讨论的地方。我发现,不少人的认知存在偏差,包括个别官方人员。

先说一下事情概况。

两个女孩在上海乘列车前往成都,其中一个女孩的妈妈用自己的身份证,与这两个女孩一起购买了三张连座票,分别是005号、006号、007号。006号是妈妈买的,但是妈妈没有乘车,其买票的目的,应该就是为帮助孩子占有这个座位。两个女孩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中间这个006座,她们用来放零食。

途中,车厢一名持无座席号车票旅客希望在006号空闲席位就坐,并请求列车员协调。但是列车员看到女孩拿出的三张车票,认为座位属于两个女孩,建议旅客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其他旅客将这一过程进行视频记录并发至网上。

于是引发讨论。

成都铁路局注意到情况后,组织专家研究,给出结论:006座旅客未检票乘车,已放弃其本次列车正在运行区段席位使用权,另2名旅客也不能占用和处置该席位,列车工作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处置。

这个结论,无疑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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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荆楚网一篇文章持不同看法,认为规则不该为情分“让座”。此文作者署名汪君,是某地组织部的。所以我前文说有些官方人员认知也存在偏差。

这个汪君同志显然没有搞明白一件事,就是这个006号座位使用权归谁,在他的认知里,很明显是认为归两个女孩,所以才有所谓的“让座”与“情分”一说。

在这个认知基础上,汪君同志认为两个女孩让座是情分,不让座符合规则,而在这个问题上大众应该反对道德绑架,支持规则,而不是支持情分。

“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这句话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这句话并不适用于这里。这句话适用于座位的主人,而两个女孩不是座位的主人。

虽然这个座位是其中一个女孩的妈妈买的,但是妈妈也无权转让座位使用权,否则的话,购票实名制就失去了意义,持别人身份证买的票就也可以乘车了。

人没上车,车票当然不会作废,但是,你不上车,你也不能转让座位使用权。而当你未使用这个座位的时候,列车员可以安排别人临时坐一下。这不叫侵权。

众所周知,中国人多,客运压力比较大,列车上常常挤满了人。很多人买不到有座位的票,如果有的座位主人还没有上车,临时坐一下,这是合情合理的。座位主人来了,人家就会自觉让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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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讲规则,我认为,对于车座,我们应该树立一个底线规则,那就是,车座是用来坐人的,而不是用来放东西的。放东西有放东西的地方,用车座放东西,这是一种资源浪费,也是一种不公平。

所以,汪君同志脱离了底线规则,去谈什么“情分”,显然是一种认知偏差。如果按照他的逻辑,那就会出现一种“新型霸座”,即用亲人的身份证多买几个座位票,然后自己想怎么利用就怎么利用。

这成何体统?

汪君同志说:

大姐购买无座票时,就已清楚知道自己没有固定座位可坐。选择无座票,意味着接受了旅途中可能全程站立的事实。这不是别人的过错,而是自己出行规划不足、预见性不够所产生的后果。

这些话看似有道理,但其实不然。他忽略了一点,即人家不是不想买座位票,而是买不到,不是有意选择无座票,而是迫于无奈。可能正是因为女孩的妈妈把座位票买了,才导致人家只能买站票。

新闻报道里说了,双方“协商无果”。虽然没说她们如何协商,但我觉得,想得到座位的人大概率愿意补偿女孩车票钱,但女孩应该是不愿意,因为她们买票就是为了“享受”,并不在乎一张车票钱。

试想,如果都像两个女孩这样做,利用亲人身份证多买座位票用于自己“享受”,是不是就会导致别人买不到有座位的票?这是不是一种不公平?

所以我说,在这个问题上,全社会应该树立底线规则意识,即座位只能用来坐人,不能用来放东西。

当然,有一种情况例外:你上车了,自己宁愿站着,也要把行李放在座位上,那是可以的,那是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