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在选举诚信问题上,拿下了一个重要的阶段性胜利。
8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裁定,撤销了波士顿联邦法院此前针对川普相关行政令的禁令,使川普政府能够继续推进其中部分涉及选民资格核验和邮寄选票管理的措施。
从政治和制度层面看,这是川普的一次重要胜利,因为最高法院至少明确了一点:不能仅仅因为不喜欢川普的政策,就在政策尚未真正实施之前,先用一纸全国性禁令把它整个冻结。
川普究竟想改变什么?
川普政府的目标其实很明确:加强联邦选举中的选民资格核验,同时让邮寄选票的发放和流转更加透明、可追踪。
今年3月川普签署的第14399号行政令,要求联邦机构建立州级公民身份名单,并推动新的邮寄选票管理程序。行政令还要求司法部长优先调查向没有资格参加联邦选举的人发放联邦选票的州和地方官员。
争议最大的部分,是邮寄选票。川普政府的思路并不复杂:如果联邦选举需要确保只有合资格选民投票,那么选票发放环节自然应该有相应的核验和追踪机制。
这就是所谓的“选举诚信”,有人把这种措施直接描述成“压制投票”,但这种说法至少遗漏了一个基本问题:合法选民的投票权需要保护,选举制度本身的可靠性同样需要保护。
如果一个制度连选票发给了谁、依据什么资格发放、出现异常后能不能追查都无法说清楚,那么公众凭什么相信选举结果?
川普推动的方向,至少是在要求这个问题得到更明确的答案。
SAVE America Act没通过,川普没有放弃
川普政府此前推动《SAVE America Act》,试图通过国会立法强化联邦选举中的公民身份要求,但这一方案目前还没有在参议院通过。
于是,川普选择通过行政权继续推进其中能够推进的部分措施,导致民主党执政的23个州迅速提起诉讼,他们认为,川普政府正在越过联邦政府权限边界,干预州政府管理选举的权力。
而川普政府的立场则是,涉及联邦选举的基本资格和安全问题,不应该因为选举由州政府具体管理,就完全排除联邦层面的监督。
在我看来,这里最值得支持川普的一点恰恰是:选举管理属于州政府,并不意味着联邦政府面对联邦选举安全问题就必须束手无策。
尤其是邮寄投票规模越来越大,核验、追踪和问责本来就是一个现代选举制度应该认真面对的问题。
一个更重要的背景:到底是谁有权叫停总统政策?
这次案件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法律背景:一个地区法院究竟能不能通过“全国性禁令”,让总统的一项政策在全美国范围内都无法实施?
川普政府近年来面对的一个现实,就是总统签署行政命令后,往往很快遭遇下级法院诉讼,有时一个地区法院的一纸禁令,就可能让整个联邦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执行一项政策。
这实际上涉及一个非常严重的宪政问题:美国到底是由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共同组成的权力制衡体系,还是一个地区联邦法官就可以暂时叫停整个行政部门?
巴雷特大法官代表多数意见,对杰克逊大法官的反对意见进行了相当尖锐的回应。
巴雷特指出,杰克逊把限制司法权力的问题称为“令人头疼的技术性问题”,但在多数意见看来,这恰恰是宪法制度不能回避的问题。她甚至写道:“她谴责一个帝国式的行政部门,却拥抱一个帝国式的司法部门。”
这句话非常值得关注,因为问题从来不是“总统可以不受法律约束”。真正的问题是:法官自己是不是也必须受到宪法和国会授权的约束?
巴雷特的答案非常明确:是的。
法院有权审查行政部门,但法院的权力本身也有边界。不能因为法院认为总统的政策有问题,就意味着任何一名地区法官都拥有把这项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冻结的无限权力。
这也是川普政府这次能够继续推进选举行政令的重要制度背景之一。
这次裁定为什么对川普意义重大?
8月24日的裁定,并不是最高法院说“川普的所有选举政策都合法”。
但它至少阻止了一种做法:在政策尚未真正实施、具体损害尚未发生之前,就通过全面禁令把川普政府的行动整个冻结。
最高法院的无署名裁定明确表示,这次裁定并不意味着政府未来采取的每一项具体措施都会合法;真正实施后,如果违反法律或宪法,仍然可以继续挑战。
这其实是一个很合理的原则:政策有问题,可以告。政府违法,可以告。行政部门越权,可以告。
但应该针对实际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而不是仅仅因为“可能会发生问题”,就让一个地区法院提前把整个联邦政策按下暂停键。
川普政府在这一点上获得最高法院支持,意义并不小。
川普赢了一局,但远不是终局
因此,这次最高法院裁定最准确的评价,不是“川普已经赢下了邮寄选票官司”。
真正准确的说法是:川普在选举诚信问题上赢得了一次非常重要的阶段性胜利。
最高法院6比3撤销了针对23个州的禁令,让川普政府获得继续推进相关政策的空间。
而且,这场胜利背后的意义不只在邮寄选票,它还涉及另一个更大的问题——总统的行政权和联邦司法权究竟应该如何保持边界。
如果每一项川普政策都可以被一个地区法院的一纸全国性禁令直接冻结,那么无论总统是谁,行政权都会受到严重掣肘。
最高法院此前对全国性禁令的限制,以及这次允许川普政府继续推进相关措施,实际上都在强调一个基本原则:法院可以审查政府,但法院本身也必须受到法律和宪法的约束。
这才是真正的权力制衡。不是因为川普永远不会犯错,也不是因为川普的每一项政策都不需要审查,而是因为加强选举诚信、提高选票可验证性,以及限制单一地区法院对全国政策的无限阻断,本身都是值得认真讨论、也值得推进的制度方向。
接下来真正的考验,是川普政府能否把这些措施落实好。
如果能够做到既提高核验和追踪能力,又避免错误剥夺合法选民的投票权,那么这将不仅是一项川普政策的胜利,更可能成为美国选举制度的一次重要调整。
这次6比3,是川普赢下的一局。而这场关于选举诚信、行政权和司法边界的较量,显然还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