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摩托车绝非肆意飙车、扰民炫技的玩乐工具,个别骑手却在深夜恶意轰油轰鸣、危险竞速,严重扰乱居民生活与道路交通秩序。近日,重庆市渝中区警方就精准查处一起摩托车“炸街”寻衅滋事案件,两名男子因深夜飙车炫技、扰民滋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记分罚款等多重处罚,为任性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事发当天21时许,渝中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支队接到多名群众报警举报,称化龙桥华盛路附近,两名男子驾驶摩托车肆意飙车、花式炫技,持续制造刺耳噪声,严重扰民且道路行驶行为极度危险。接警后,渝中区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大队立即行动,连夜溯源排查,通过路面监控追踪、轨迹核查,精准锁定违法嫌疑人赵某某、向某,并迅速将二人依法传唤到案。
经查,赵某某(男,20岁)、向某(男,20岁)二人为寻求刺激、博取关注,无视道路交通法规与公共秩序,刻意轰大油门制造声浪,频繁做出摩托车翘头、翘尾动作,在车流中随意穿插、蛇形变道,甚至公然闯红灯行驶,一系列危险行为不仅极大危害自身及过往车辆、行人安全,严重扰乱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还持续侵扰周边居民夜间休息,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在完整确凿证据面前,赵某某、向某对全部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肆意飙车炸街、扰民滋事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属于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同时,二人还存在违反交通信号通行、准驾车型不符、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妨碍安全驾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在固定全部证据链后,渝中交警将该案以“寻衅滋事”治安案件移交化龙桥派出所办理。结合二人的违法情节,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驾驶证记19分、罚款1100元;对向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驾驶证记9分、罚款600元。
警方提醒:
公共道路并非私人炫技赛场,夜间宁静不容肆意破坏。刻意轰油炸街、翘头炫技、车流穿插、超速飙车等,不仅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更是涉嫌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渝中警方将始终保持对“飙车炸街”违法乱象零容忍、严打击的高压态势,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请所有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