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韩国庆尚北道庆山市的25岁中国女留学生与家人失去联系数日。8月25日,该留学生在当地被发现遇害,案件引发关注。
据多家媒体报道,韩国庆尚北道庆山市警察局8月25日表示,正在调查一名中国籍男性嫌疑人A某(姓氏为“郑”)。警方于当日晚7时30分许在庆山一处住宅将其逮捕。目前,警方计划通过搜查其住所等方式,进一步查明犯罪动机及案件经过。
据央视新闻报道:8月25日,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表示已要求韩国警方立即开展全面调查,依法严惩凶手。总领馆将全力为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提供领事协助。
8月26日11时,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领事保护”热线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当中,总领事馆正在等待警方出具最终案件调查结果。接线人员表示,将会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在该案件中,司法管辖权到底归谁?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引渡回国?我国司法机关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
8月26日,多位法律专业人士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以案件目前公布的情况来看,韩国优先享有该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限。若将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国,现实层面存在困难。如案件查实,犯罪嫌疑人在韩国完成审判、服刑完毕归国后,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谁来管?律师:属地管辖权优于属人管辖权
8月26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齐晓伶告诉澎湃新闻,中国公民在境外涉嫌实施犯罪的,我国司法机关依法享有属人管辖权。涉案人员只要保留中国国籍、未入籍他国,仍属于中国公民,其境外犯罪行为可由我国司法机关依法追责。
在本案中,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均在韩国,其依法享有属地管辖权。而依据国际司法惯例,属地管辖优先于属人管辖。因此,案发地韩国享有优先管辖权。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卢义杰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也表示:从以往案例来看,跨境刑事案件一般都由属地优先管辖。“像前几年备受关注的江歌案,也是嫌疑人、被害人均是中国公民,在日本发生案件,由日本管辖。”
卢义杰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本案最高刑显然远远在三年以上,因此适用属人管辖。但是,管辖权不等于现实中的办案权,只有当嫌疑人在中国境内,我国司法机关才有条件实际启动侦查、起诉、审判。
嫌犯被押上车 视频截图
嫌疑人能否引渡回国?专业人士称现实层面有难度
外交部官网显示:中韩曾于2000年与2003年先后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引渡条约》及《中韩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
此次事件发生后,“嫌疑人能否引渡回国”一度引发广泛讨论。对此,齐晓伶解读:中韩两国确有签署引渡条约及司法协助条约。“但依据国际司法惯例,因属地管辖优先级高于属人管辖,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无权要求韩方引渡涉案人员。”
为何属地管辖权会优于属人管辖权?齐晓伶解释:究其原因,因为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在案件侦办中具备天然优势。“案发地是核心证据留存地,更便于司法机关现场勘查、走访证人、调取各类案件证据。”
此外,卢义杰律师还提到,如果涉嫌故意杀人罪,造成引渡难以实现的还将会有另一层原因,即“死刑犯不引渡”原则。他介绍:“死刑犯不引渡”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通俗来说,就是嫌疑人所涉犯罪,根据请求国法律可能被判处或执行死刑,且被请求国法律不认为该犯罪应判处死刑,被请求国可以拒绝引渡,除非请求国提供不判处死刑或不执行死刑的保证。”
卢义杰表示,若涉嫌故意杀人罪,在我国刑法规定最高刑可能判处死刑,而韩国属于实质废除死刑的国家。“即使我国提出引渡,韩方可能要求我国作出承诺,保证不对嫌疑人判处、执行死刑,而是否应该提供这样的承诺,存在高度不确定性。”
遇害女留学生
我国司法机关能否追究刑事责任?专家:若境外已服刑,可减轻或免除
假设嫌疑人在韩国被审判、服刑,后续是否可以申请移管回国继续服刑?对此,卢义杰律师告诉澎湃新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符合一定条件的被判刑人有可能移管回国服刑,包括:中国、韩国两国均同意移管;在接到移管请求时,被判刑人还需服刑至少一年;被判刑人书面同意移管;等。被判刑人可以向中国或者韩国申请,两国也可以提出移管请求。
同时,齐晓伶告诉澎湃新闻,即便嫌疑人在韩国完成审判、服刑完毕后回到中国,我国司法机关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其在韩国已经实际执行的刑罚,我国法院在量刑时,可以结合其境外已服刑的情况,依法予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同时,卢义杰补充表示:在法律上,未经我国法院承认的外国判决对我国法院没有拘束力。而在实践中,以往不少同类案件由于主要证据在境外,难以取证,难以在我国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近年来,也有一些境外被判刑的、性质恶劣的案件,当事人回国后,我国基于与外国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我国司法机关赴境外取证,最后再次在国内定罪量刑。”他补充道。
境外遭到不法侵害如何维权?律师建议:尽快聘请当地律师
近年来,我国公民在境外遭到不法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对此,卢义杰律师针对被害人及家属提出了一些合法维权的途径和建议:无论是遭遇同胞犯罪还是同类刑事案件,都应第一时间向案发地当地警方报警,留存好现场、聊天记录、通讯记录、医疗记录等全部证据,不要自行销毁物证,以备后续案发地司法机关处理或者在两国司法协助程序中使用。
此外,他提到,家属还可以拨打12308热线,联系驻当地使领馆求助。根据有关规定,驻外外交机构获知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因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受伤的,可以向驻在国有关部门了解核实情况,敦促开展紧急救助和医疗救治,要求依法公正妥善处理;同时,应当为死者近亲属按照驻在国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提供协助,比如,告知死者近亲属当地关于遗体、遗物处理时限等规定,要求驻在国有关部门依法公正处理并妥善保管遗体、遗物。还可以提供驻在国当地法律服务、翻译、医疗、殡葬等机构的信息。
其中,卢义杰特别强调,如在境外遭到不法侵害,建议尽快聘请案发地所在国的当地执业律师,“毕竟跨境案件,当地律师才有阅卷、出庭等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