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湖南祁东一牌馆老板娘在扶人、打120、送医院等救助行为后,来其店中坐下的老人仍旧死亡,在当地司法部门判定其“无过错”之下,据其称:仍被老人家属威胁“不赔钱就停尸”,最终在两次调解后,由最初索要的10万元降到1.9万。
此事曝光网上后,引发了不亚于当年“南京彭宇”案一般的汹涌热度。
在几乎一致支持帮扶者的公众声音推动下,先是当地部门称:将会由社区补偿这1.9万元;此后,不仅有当地企业给老板娘送去2万元,还有像罗永浩及其朋友捐助了10万元。
8月26日晚,据新京报称:“被索赔店主已收到老人家属的1.9万元退款”。
“知情人称,双方见面后达成了退款意向,退款备注为‘退还人道主义补偿款’”。
显然,这是在舆论、媒体如此抽丝剥茧般倒逼之下,似乎此事才开始向着好的方向回正了。
但是,到此为止,此事如此推进的影响力之下,真的就能将“不古”的人心再次扶起吗?以后,大家见到此类情形,“不敢扶”的老大难问题,真正就可以得到解决吗?
显然,我们并不能到此为止,不深挖其根的话,否则,“不敢扶”的问题,仍难得以根治!
这是因为,当老人家属以当地所谓习惯性的“闹事”方式,涉嫌讹人时——即在对方无过错之下,仍敢以“不赔就停尸”相要挟,假如救助老人的老板娘家所言为真,这岂不就是涉嫌“敲诈勒索”了?
据当地人称,类似事件下的讹钱先例也很多——事实上,不仅是当地此类“停尸威胁”事件存在,且无独有偶,全国各地类似情形亦有发生,特别是医院里类似闹事情况常有出现。
而对此的处理规则与方式,国家也有相关规定,但是,在现实处理中,在对待模式上,不少都滑入到“谁闹谁更有理、谁闹得欢谁更有奶吃”的境地中。
如此按“闹”分配的怪现象,显然成了我们这地儿的一大“特色民情”及处理机制。
这一事件中,亦不过是对此的复制、粘贴——当地司法所、派出所依据完整视频,判定救助者完全无过错,可当对方一闹,就要调解两次,让助人者也得拿钱消灾。
而救助者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理与无奈现实之下,最终帮了人后,还得倒贴1.9万元,经济与身心上受到不应有的双重伤害——“好人好报”的朴素美德,并未得到真正实现。
我们的基层部门难道不明白:当年因为“彭宇案”的“和稀泥”,对于道德巨大滑坡产生了多么大的推动力吗?
可是,此次仍然两次调解,令不存在过错方也得掏钱了事,以达到“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无底线“和稀泥”之目的。
当然,基层部门面对着沉重的调解任务指标,更要面对当地习惯性纵容“闹者为大”的歪风邪气之环境,确实有着不得不拼命把稀泥和到底的无奈与动机。
可是,正是因为无原则地对于“一闹就灵”的纵容,从而将法治精神搁置于一边,反向姑息了违法闹事者的胆大包天,这也让基层治理的难度反而更为加大,形成了对于治理机制、道德层次和民心维度的多重反噬。
现在,更多可能是在巨大舆论的压力之下,或许也有可能当地部门再度做工作等各种调解斡旋之下,死亡老人的家属才不得不退还了1.9万元吧?
要知道,在此新闻发出前,还有媒体报道了其家人说的另一番话:“我们不可能退,如果要退,当初就不会找她赔偿”云云。
如果真走法律渠道的话,老板娘所言“其以停尸相威胁索赔”属实的话,其不仅要退回1.9万元,还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了吧?
我们常言的“扬善惩恶”,在这个事件上,理应是一体两面的东西——如果只是在舆论压力之下,“扬善”得以归位和扶正,但对“惩恶”事项,依然不疼不痒的话,显然“能不能扶”的问题,同样仍难解决。
现在,索赔的1.9万元得以退回,不管如何,也让事件更加向好了一些,这当然值得肯定——但愿,老人家属能真正认识到:这不是被舆论逼迫之下才会做的事,而应明白这是一个人应有的基本良知!
但是,此事件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尾巴”未除——那就是基层部门或出于无奈,或为了免责,或为了摆脱麻烦等“懒政”心理,出现过于无底线、无原则的“和稀泥式调解”,其实这更值得人们反思,更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反省与改变!
不把“和稀泥式调解”的水分挤干——比如,对于滥用调解的人和机构,也要追究相应责任等。
特别更应从机制上得以彻底治理,不让方方面面深陷于调解无底洞的“囚徒困境”中。
调解不是和稀泥,更不能牺牲正义换平安!——如果不能真正倒逼“按闹分配”走向彻底倒掉,则此类令道德巨大滑坡的事件,就不可能从此完全绝迹,其对于社会之害,仍会继续啃噬到人心难扶的境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