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去世时7岁,读一年级;妹妹去世时仅2岁,还没上幼儿园……2025年6月28日,云南牟定县两名儿童被同村村民李某某养殖的胡蜂蜇伤,抢救无效死亡。父亲陆先生称,儿子被蜇300多下,女儿被蜇700多下。此事经红星新闻独家首发报道后,曾引发广泛关注(此前报道:两儿童遭蜂群蜇伤身亡,养蜂人涉过失致人死亡被立案!胡蜂养殖监管存模糊地带丨红星深度)。 事发一年多后,近日此事迎来新进展。红星新闻记者从孩子家属处获悉,养蜂人李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于2026年7月24日被提起公诉。
8月27日,孩子父亲陆先生向红星新闻表示,两个孩子离世已一年有余,这一年来他和妻子过得很艰难,没有外出打工,一直留在老家等待一个结果。养蜂人除了前期赔付的4万元外,之后再无道歉或赔偿。他们希望刑事方面能从重从严处理,民事方面则支持死亡赔偿金的诉求。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兄妹俩生前和母亲的留影
两兄妹遭蜂群蜇伤身亡
“哥哥被蜇300多下,妹妹被蜇700多下”
2025年4月,李某某借用李某家位于牟定县凤屯镇腊湾村委会迤湾村赛礼乌基山的林地养殖胡蜂10窝。
事发前,因父母在杭州务工,两个出事的孩子由外公外婆在老家照看。2025年6月28日上午9时许,外婆周女士和老伴带7岁的孙子恺恺、2岁的孙女妍妍到李某某养殖胡蜂的山林西侧的地里干农活,兄妹俩在山地和李某某养殖胡蜂的山林中间的空地玩耍。
12时50分许,在附近干活的邻居听见孩子哭声,随即看到兄妹俩被大量胡蜂包围蜇咬,邻居欲过去驱赶但被胡蜂蜇咬,后打电话告知周女士情况。周女士称,她跑进树林后,看见孩子满身是胡蜂,自己靠近也被蜇,她先后把兄妹俩抱出树林。事发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
▲兄妹俩生前的留影
陆先生告诉红星新闻,女儿在送医途中抢救无效离世,儿子于次日凌晨在医院离世。外婆伤情较轻,住院一周后出院。兄妹俩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载,两人死因均为蜂蜇伤。
陆先生称,自家土地紧挨着树林,事发前马蜂窝周围无围栏、无警示标志,李某某无养殖许可证。
事发后,牟定县警方对两个孩子进行了尸检,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陆先生称,尸表检查显示,儿子被蜇300多下,女儿被蜇700多下。经云南省牟定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兄妹俩系被胡蜂蜇咬致急性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经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胡蜂为膜翅目胡蜂科墨胸胡蜂。
▲鉴定意见通知书
公开资料显示,墨胸胡蜂是胡蜂科、胡蜂属节肢动物,捕食范围非常广泛,属杂食性昆虫。墨胸胡蜂攻击性强,是攻击人的胡蜂中最常见危险种类之一。人被胡蜂蜇过后会产生过敏性昏迷,如不及时救治就会因呼吸系统或是肾脏系统衰竭而死亡。
养蜂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已被提起公诉,尚未开庭审理
此前,38岁的养蜂人李某某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很内疚”。为了补贴家用,他开始养墨胸胡蜂。事发后,他养在山林中的10窝胡蜂被处理。当地曾组织双方调解,但因金额问题未达成一致。他赔了4万元给孩子家属,已无力继续赔偿。
2025年9月1日,陆先生前往牟定县多个部门,咨询“养殖马蜂到底归哪个部门管”,得到的答复是:“农业农村局称胡蜂属于野生动物,应该归林草局管;林草局则称胡蜂圈养后属家养范畴,归农业农村局管。”同年9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分别致电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和牟定县林草局,得到的也是相同答复。同年9月5日,牟定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针对此事,县里已组建工作专班专项处置。关于胡蜂养殖管理职责已明确划分:人工养殖的胡蜂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某在生产区域养殖胡蜂,养殖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其应当预见胡蜂可能导致他人伤害或者死亡的结果,但其轻信可以避免,导致两名未成年被害人被胡蜂蜇咬死亡。李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院于2026年7月24日向牟定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27日,陆先生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两个孩子去世已一年有余。这一年多来,他和妻子过得异常艰难,没有外出打工,一直留在老家等待一个结果。事发后,马蜂窝已被清理,周边也未听说有人继续养胡蜂。关于赔偿,陆先生称,养蜂人除了前期支付了4万元外,之后再无道歉或赔偿。他们希望司法机关能依法从重从严追究刑责,同时在民事赔偿方面支持死亡赔偿金的诉求。
近日,夫妻俩给两个孩子烧了一些玩具,寄托对逝去孩子的思念。孩子离世一年后,妈妈在社交平台发文悼念,字里行间满是思念与伤痛。她写道:“恺恺,妈妈想你想了整整一年,想你赖在我怀里撒娇的模样,想你软软喊妈妈的声音。”她坦言,今生没能陪孩子走完是最大的遗憾,“如果有来生,我们一定要再相遇,换我好好守着你,陪你走一辈子。宝贝,妈妈想你们了。”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图据受访者
编辑 张莉 审核 任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