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交流、社区座谈、人大代表基层调研当中,千千万万企业退休人员的诉求慢慢汇聚成三件最牵挂的大事。很多人并不追求待遇大幅度跃升,只是希望一辈子的工龄能够核算准确,每年上调的时候低收入群体可以多获得一些照顾,看病买药的负担能够再轻一点。梳理近几年出台的各项政策可以看到,其中两项诉求,国家已经出台方案持续推进落地,进度看得见、感受得到,而剩下的第三件,因为牵扯几十年的历史沿革、海量档案核对、地区基金平衡等多重难题,推进过程最为缓慢,也是公认最难啃下的一块硬骨头。
第一件被逐步落实的诉求,养老金年度调整持续向低收入、长工龄退休人员倾斜。
很长一段时间,养老金调整由定额、挂钩、倾斜三部分组成,基数挂钩按照统一比例增加待遇,养老金原本越高,单次增资金额也就越大。不少在工厂一线干了三四十年的老职工,在岗时工资标准偏低,社保缴费基数长期处在低位,退休之后基础养老金不高,每一轮上调之后,和高基数退休人员的差额很难缩小,这件事一直被广大企退人员反复提起。
针对这个现实问题,人社部、财政部连续多年在每年的养老金调整通知当中明确提出,优化调整结构,适度提高定额调整比重,合理控制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比例,强化对长缴费年限职工的激励,重点向待遇偏低的退休人员倾斜 。部分省份已经开始试点工龄分段加价,缴费年限超过30年之后,每增加一年工龄对应的增资单价提高;还有一些地区降低基数挂钩比例,放大定额调整在增资当中所占权重。国家在“十五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当中,也正式把养老金调整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写入中长期规划,确定了制度优化的长期方向。
当然,倾斜调整不等于一下子抹平所有差距。它的逻辑是在每年新增的增资额度当中重新分配,放缓差距扩大的速度,慢慢改善普通企退人员的获得感,属于循序渐进的改良,不可能短短一两年就彻底改变延续多年的格局。但是政策导向已经明确,各省每年调整方案都在按照这个思路微调,这项诉求已经从群众呼声,变成常态化执行的改革动作。对于普通退休人员来说,今后每年调待的时候,定额部分托底、长工龄加价会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安排。
第二件正在加快落地的诉求,打通医保门诊报销堵点,降低慢性病日常用药开支。
退休之后最大一笔持续性开销,大多来自慢性病用药、定期复查。很多老人退休金看着不算少,每个月医药费一扣,结余就所剩无几。过去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比较高,门诊看病、拿药大多需要自费,常年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骨关节疾病的退休人员负担很重,这也是企退人员反映非常集中的一个痛点。
从门诊共济改革落地之后,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建立起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制度,参保退休人员在定点社区医院、公立医院门诊看病,可以按照比例报销医药费。国家还出台配套政策,扩大慢性病、特殊病种目录,简化门诊慢特病的备案流程,不少省份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推进常用慢性病药品集中采购降价,药品零售价明显下降。异地长期居住的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续简化,多地实现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不用每换一个居住地反复提交材料。
客观来说,门诊共济推进过程当中也出现过一些争议,个人账户划入金额调整,一部分老人一开始觉得账户里面到账的钱变少。国家很快针对反馈进行优化,加大统筹基金对门诊的报销力度,扩大报销药品范围,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给能力。医保改革是一套完整的体系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不全、部分检查项目报销受限等短板还在补齐,但是顶层制度已经建立,各个地方每年都在出台细化的便民措施,这件事已经进入持续落地、不断完善的阶段。
前面两件大事,一个对应每月到手的养老金增量分配,一个对应看病吃药的支出负担,国家层面已经有明确的制度安排,后续主要是在实践当中不断优化细节、补齐短板。而第三件诉求,也就是统一全国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口径,理顺跨地区工龄核算标准,目前还处在研究、调研、局部规范阶段,推进难度远远大于前两项,也是很多老同志心里最放不下的一件事。
先用大白话解释清楚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全面推开之前,国企、集体企业正式职工连续有效的工龄,参军、下乡等经过认定的年限,不需要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国家视作已经缴费,计入总的缴费年限,直接影响初始养老金核算,也参与之后每一年的养老金上调计算。它相当于老一辈职工一笔看不见的社保账户资产,认定是否完整、标准是否统一,直接决定退休之后几十年的收入水平。
问题出在养老保险改革并不是全国同一天启动。各省根据九十年代本地经济状况,自主确定企业职工开始个人缴费的时间。东部省份大多在1992至1994年启动个人缴费,中部省份集中在1995、1996年,西部部分地区晚到1997、1998年才正式实施。同样一段1994年的工龄,在已经启动改革的省份,算作实际缴费之前的视同年限;在还没有启动改革的另一个省份,认定规则就不一样。同一个工人,如果早年在多个省份流动工作,不同地区对视同工龄、临时工工龄、改制企业间断工龄的认定标准各不相同。同样四十年工龄,仅仅因为工作所在省份不同,视同缴费年限核算出来的结果存在差异,最终养老金出现差距,很多跨省市工作过的老职工对此感触很深。
不少退休人员提出,希望国家出台一套全国统一的认定细则,把哪些工龄可以算视同缴费,档案需要什么材料,跨省流动工龄怎么衔接全部标准化。这个想法合情合理,但是落地要跨过三道很难逾越的难关。
第一道难关,海量历史档案核查工作量巨大。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用工制度复杂,有正式工、大集体、临时工、轮换工,后来大批国企改制、破产,很多工厂的人事档案保管分散,部分工资台账、招工表、调动记录遗失、破损。要统一全国标准,就要对数千万已经退休、即将退休人员的档案逐一复核。全国人社系统基层工作人员数量有限,档案整理、材料佐证、年限认定是一项耗时数年甚至更久的工程,短时间之内根本完成不了。
第二道难关,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区域不平衡。一旦统一视同缴费认定口径,一部分省份就要补发、重算一大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年度基金支出会明显增加。东部经济发达、基金结余充足的省份承受能力强;中西部人口流出省份、老工业基地,老龄化程度高,基金本身收支压力偏大,如果一次性增加大额支出,地方养老保险运行风险上升。一项全国性政策出台之前,财政部、人社部要反复测算各省基金承受能力,设计配套转移支付方案,平衡各地的支出压力,测算、方案设计、试点都需要很长周期。
第三道难关,历史政策的衔接难题。过去几十年,各省依据国家大框架,陆续出台了一批地方性社保文件,很多条款已经执行二三十年,一大批人员的养老金按照旧标准核算完毕。如果顶层规则调整,要不要对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重新核算待遇,重算之后差额怎么补发,会不会引发连锁诉求,过渡方案怎么设置,每一个问题都需要反复论证,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新的矛盾。
也正因为这三重现实约束,统一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标准,只能一步一步推进。现阶段能够做到的,是国家出台指导性文件,划定大的认定原则,纠正各地明显不合理的口径,规范跨省工龄转移接续流程,暂时还做不到一次性把所有省份每一类工龄的细则完全统一。全国养老保险统筹制度正在不断升级,中央调剂制度持续加大对困难省份的资金支持,档案电子化、历史资料数字化也在推进,这些都是在为今后规则统一创造条件,但整个过程注定漫长。
很多人会问,普通退休人员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做些什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一定要在办理退休的时候,认真核对社保部门打印的待遇核定表,重点查看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这两栏数据。发现有工龄漏记、认定不全,立刻按照社保窗口的要求,调取招工档案、工资表、调动手续等证明材料,及时申请复核。一旦退休手续签字确认,后续补录工龄的流程会复杂很多。其次,对于曾经跨省工作的人员,要保管好每一段工作时期的证明材料,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要等到快要退休的时候才着手处理,容易出现档案丢失、年限无法认定的麻烦。最后,不要轻信中介宣称可以花钱补办视同工龄、代办养老金重算补发,这类业务全部是骗局,一旦交钱只会造成财产损失。
还要客观说明,国家并不是无视群众在视同工龄认定方面的诉求。全国人大社保法执法检查报告当中,专门指出各地在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基数认定、退休地确认等方面执行口径不一,已经把规范政策执行标准列为下一步改革重点任务之一 。只是民生改革永远不能只看诉求,还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基金安全、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急不得也快不得。
养老保障体系完善,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回应群众心声,一边解决能够立刻落地的难题,一边攻坚历史遗留复杂问题的漫长过程。养老金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医保门诊报销扩面降负担,已经实实在在给千万退休人员带来好处,证明群众合理的诉求,都会被纳入政策优化的参考范围。而统一视同缴费认定标准这项最难的工作,不会停下推进的脚步,更多是先完善顶层指导规则,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保数据平台,逐步规范各地执行口径,分阶段化解历史形成的核算差异。
对于每一位退休人员来说,既要看到已经落地的惠民举措,理解最难事项背后复杂的现实约束,也要在发现工龄认定出错的时候,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复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养老制度优化没有捷径,兼顾公平和基金长期安全,才能保证一代又一代人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
在你看来,想要逐步缩小视同缴费年限地区差异,优先完善全国统一档案查询系统,还是加大中央财政对老工业省份、中西部地区养老基金调剂力度更可行?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点个关注,持续分享权威、接地气的社保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