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尾号为“888888”的百元钞,在二手交易平台被标价数千元;直播间里“纪念币预售稳赚不赔”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商家把普通纪念章包装成“央行发行纪念币”误导消费者……近年来日渐升温的钱币收藏热背后,投机炒作、虚假宣传的乱象暗流涌动。

2026年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为人民币买卖市场划定清晰的规则边界。这份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的核心就一句话:现行流通的人民币,不能当商品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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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出这个新规?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由国家主权与信用背书。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对人民币买卖的管理遵循“原则禁止”的思路。但随着钱币收藏市场日渐火热,问题越来越多:有人囤积炒作同号、连号或特定版别人民币,扰乱正常流通秩序;有人在纪念币发行前搞预售炒作、囤货抬价;还有商家把纪念章、纪念券包装成“央行发行”来误导消费者。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总结得很到位:本次新规最大的变化,是对人民币买卖从“原则禁止”转向“疏堵结合、分类施策” 。重点允许法定纪念币和已停止流通人民币买卖,但严禁现行流通人民币作为商品交易

新规的目的就两个:一是依法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行为,维护货币流通秩序;二是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正常的钱币收藏需求。

二、三条红线,条条不能碰

新规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人民币。以下三条红线,千万别踩:

红线一:现行流通人民币不得买卖。

这是最核心的一条。非法买卖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会混淆“流通货币”与“收藏品”的边界。一张尾号为六个八的百元钞,唯一合法用途就是按照面额一百元使用。囤积炒作同号、连号或特定版别人民币,属于严格禁止行为。

红线二:普通纪念币在兑换前不得买卖。

纪念币可以买卖,但有一个硬性前提——必须是在面向公众兑换之后。发行前搞预售炒作、囤货抬价,属于违法行为。

红线三:不得虚假宣传、不得混淆概念。

买卖停止流通人民币和纪念币,销售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收益,不得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收益无风险。更关键的是:制作纪念章、纪念券、纪念金等工艺品,不得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货币单位,不得误导消费者认为这些商品是人民币。

三、两类情形可以合法买卖

新规不是一刀切地禁止所有人民币交易。以下两类情形,可以合法买卖:

第一类:经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币。

这类人民币已不再具备流通职能,面额已不代表货币价值,历史收藏属性凸显。群众可以收藏,可以去银行网点兑换,也可以合规上市交易买卖。

第二类:面向公众兑换后的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

纪念币是央行限量发行的法定货币,主要满足公众收藏需求,一般不参与流通。但必须强调:普通纪念币在面向公众兑换之前,不允许任何形式买卖。

四、违规了会怎么样?

新规不是说说而已。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涉嫌欺诈、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支持、参与人民币非法买卖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网络交易平台内的违规行为,由平台内经营者实际经营地或平台经营者住所地的监管部门负责清理整顿。

接下来,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将强化监管协同:加强对非法买卖人民币和相关虚假广告的常态化监测与巡查,发现线索及时溯源核查;督促各网络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及时下架违规产品及虚假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