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31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徐志提出辞去芜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志辞去芜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6年8月31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东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东 代理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8月31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徐志已辞去芜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东代理市长职务。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6年8月31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平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房国坤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8月31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丁兵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冯冬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郝代伟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蓉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俊东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8月28日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 命:
任浩为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广莉为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淮北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许静为淮北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安敏为淮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 去:
彭峰的淮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8月28日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马铭、朱良光为淮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赵亮的淮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8月28日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 命:
董建文、吴灿为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 去:
石志猛、崔海峰、赵永生的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8月28日 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 去:
樊秀荣的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 | 芜湖日报 淮北日报
编辑 | 李志慧
校审 | 刘 鸣
终审 | 杜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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