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近日,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因违反医保规定,被上海市虹口区医疗保障局处罚947万余元。9月1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致电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接受采访。
7月31日,上海市虹口区医疗保障局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该处罚书显示,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2026年7月31日,上海市虹口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处罚,罚款9470487.03元。据悉,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21年,是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