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5月22日发布医保新规,核心就一句话:各地不能再把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和在当地领养老金绑定到一块儿了。
过去几十年,这两件事是捆在一起的。你在哪个城市领养老金,就得在哪儿办医保退休。这个规则看上去简单,实际给很多人添了麻烦。
拿常年在外打工的跨省务工人员来说,在沿海交了二三十年医保,岁数大了想回老家,结果医保带不回去。要么转成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直接砍半,要么只能留在外地。跟着子女去别的城市养老的退休老人也犯难,养老金在原籍发,医保转不过来,看病要么自费,要么跑回老家报销,小病拖着拖着就成了大病。灵活就业的人更头疼,养老保险凑够15年了,医保年限还不够,按老规矩得一次性补缴好几万,拿不出这钱,养老金领不了,医保退休也办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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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捆绑规则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保属地化管理开始,折腾了快50年。新规把这个口子彻底打开了。
新规的逻辑很清楚。医保退休只看两条: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达标,男25年女20年。这两条够了,就在医保缴纳地办终身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然后根据实际住在哪儿,把医保关系转过去。养老金在哪儿领、怎么领,跟医保各走各的。比如养老金在广东领,医保在四川办退休,个把月就能搞定,不用再等半年。
全国3.76亿流动人口,加上已经退休和快退休的老人,不少人都被这条捆绑规则限制过。新规出来,三类人受益最明显。
第一类是跨省务工人员,大概1.25亿人。他们不用再在好医保和家庭团圆之间做选择了。回老家养老,职工医保照常保留,住院报销70%到90%不变。
第二类是异地养老的老人,超过1亿人。现在可以搬到子女所在的城市或者自己喜欢的地方,医保跟着人走,看病直接结算,不用自己先垫钱,也不用两地来回跑报销。
第三类是灵活就业者和缴费年限不够的人。不用再为一次性补缴几万块钱发愁,可以先领养老金,医保不够的年限按月慢慢补,经济压力小了很多。
这次变化有三个实实在在的改进。脱钩很彻底,50年的老规矩直接作废,不设附加条件,符合标准就办。流程简化了,取消了各种奇葩证明,部门之间数据打通,一次申请全国联网核验。待遇没有打折,职工医保退休后终身不用缴费,高比例报销和个人账户返款全部保留。
医保归医保,养老归养老,这个改变让3.76亿人晚年的选择权回到了自己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