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一起餐饮行业劳动纠纷,一经曝光便引发全网热议。厨师主动辞职、工资全部结清,离职次日却收到律师函,索要社保补缴及赔偿金共计5.4万元。老板觉得遭遇“过河拆桥”,引发网络热议。
- 这究竟是咋回事?
近日,江苏徐州一家饭店停业后,在LED门头屏上滚动播放关门理由,称是因一名厨师主动离职后发来律师函,要求饭店补缴社保并提起劳动仲裁,而原本就职时双方约定,社保包含在工资内。“店铺无法承担赔偿,被迫选择闭店。请各位餐饮老板擦亮眼睛,谨慎选择员工!”
9月3日,记者联系到这家饭店的负责人齐先生(化姓),他表示,因饭店经营不善,原本计划于9月底正式闭店。后厨凉菜厨师得知这一消息后,提前找好了工作,于8月25日结清工资后离职,并在次日发来律师函,要求补缴这几年的社保,以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赔偿金,总计约5.4万元。
天眼查显示,齐先生经营的这家饭店成立于2019年,经营范围包括卷烟、雪茄烟零售;餐饮服务等。目前,该小微企业已被注销。
针对此事,评论区瞬间炸锅。有网友表示,这样员工要新的单位要注意,这是小人行为,抵制他。
有网友怒斥,这种过河拆桥的人,最终没有好下场的。
也有网友指出,老板不冤枉,不懂法不安法律办事自己要承担后果。以前有很多工厂老板钻空子不给工人交社保,现在国家封死了这条路,就是工人和用工单位签了自愿放弃社保都不行。有法可依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这个老板值得同情但必须要按法律办事。
- 不可否认,在不少餐饮小店,社保折现早已是行业里心照不宣的操作。部分员工希望拿到更高的到手工资,小微企业为压缩用工成本,双方一拍即合,把社保折算成现金放进工资,甚至写入用工协议。
本案当中,入职时厨师同意社保折现,新规落地之后老板主动提议参保,依旧被厨师拒绝。在老板的认知里,白纸黑字的约定、双方自愿,就等于万事大吉,工资结清即是两清。可他忽略了,社保缴纳不是可以自由协商的福利,而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的法定义务,关乎社会保障公共利益。无论员工主动要求、双方书面协议,只要约定以现金替代社保参保,该约定自始无效,不能免除企业补缴社保的责任。即便是劳动者主动选择拿现金,事后依然有权主张自身法定权益。从法律层面看,厨师委托律师发函、主张补偿,是行使法律赋予的维权权利,程序上并无不妥。
但人情层面,大众的纠结同样真实。饭店本就生意惨淡,苦苦维系,老板多次尊重员工意愿执行现金补贴,结清全部工资之后立刻迎来索赔,这种落差很容易让人产生“背刺”的观感。老板愤而在门店LED屏滚动字幕吐槽,恰恰是小微企业主面对劳动纠纷时的委屈与无助。很多个体商户法律认知不足,误把双方口头合意当成“护身符”,看不到潜藏的巨大风险。
- 当然,法律也并非让老板承担双重损失。司法实践中,如果老板可以拿出工资流水等证据,证明多年来已经实际发放社保补贴,在完成社保补缴之后,可以另行主张,要求劳动者返还已经领取的社保折现补贴,避免企业重复支出两笔费用。这一规则,也在法律框架内平衡双方利益。
这件事带来的启示,值得所有小微企业与劳动者共同反思。对企业而言,不能寄希望靠私下协议规避社保义务,侥幸的“变通”,随时会变成日后的隐患。想要规避劳动风险,就必须严格依法参保,不能图省事踩法律红线。而劳动者也应当看清,社保折现看似当下到手钱多,实则牺牲养老、医疗、工伤等长期保障,只看重眼前现金,同样会埋下自身权益隐患。
法理讲规则,人情讲信义,二者不能互相替代。合法不等于合人情,而人情也不能凌驾法律之上。这起纠纷也提醒我们,良性的劳资关系,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离不开双方彼此的诚信,只有摒弃各类灰色操作,才能减少此类撕裂双方认知的矛盾。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