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餐厅老板到底冤不冤枉?

江苏一家饭店停业后,在门头屏幕上喊冤抱怨:“店铺无法承担赔偿,被迫选择闭店。请各位餐饮老板擦亮眼睛,谨慎选择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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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位老板家的厨师离职后,向自己发来律师函,要求他补缴社保,以及弥补各种损失共计5.4万元。

而老板却觉得不服气,因此才会公开喊冤。

据老板所说,他本来打算9月底正式关店。结果厨师知道后,提前私下找好了下一家,领完工资后立马辞职走人了。

结果厨师前脚刚走,老板就收到了他的律师函,让他补缴社保,以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违约金。

这笔赔偿款分成两个部分,社保和违约金,我们分别分析判断。

首先是社保部分,当初厨师入职时,双方曾经约定好,把社保进行“变现”,以工资的形式补给这位厨师。

短期来看,老板和厨师都有经济方面的好处。

后来新规出台后,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老板问厨师要不要上社保,不过工资相应有所减少,厨师表示还是不用交。

约定归约定,不过却不合法,现在老板要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在法律上谁都逃不掉。

不过从道德的角度上看,这位厨师当初明知道老板的行为不合理,却还要支持他,并且自己确实也从中获得了好处。

看着别人犯错不去制止,默许了对方的行为,从某种角度上说,其实他们都是“一伙”的。

现在出了问题,厨师“秋后算账”,老板全担责任,似乎也不太合理。

老板确有不对之处,不过一码归一码,二人的行为需要分别评价。

老板在法律上需要承担责任,而厨师在道德上也有不光彩之处,老板觉得委屈也可以理解。

法律大于情理,老板这回应该长记性了吧。

再来说说违约金部分。

如果是老板在饭店倒闭以后,没有给员工补偿各种损失,那肯定就是老板的不对。

但现在是厨师突然主动离职,让老板措手不及,反过来还要说老板违约,那问题可就不在老板身上了。

当然,我们不能听取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谁能拿出证据来谁才有理。

老板对这个厨师的控诉,或多或少会对他的名声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他老板自己看着办吧。

至于这位老板,他冤不冤枉呢?相信大家自有定论。

反正任何时候,依法办事准没错,太过相信人性,最后很可能会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