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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该通知共计8条措施,涉及到了住房公积金买房、购房补贴、优化购房入学手续、土地供给、盘活存量商办建筑等方面。
增加首套自住房使用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频次,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月可提取一次;之前是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
全国任何城市缴存的公积金,均可在武汉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出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即可办理,无需提交缴存使用证明等纸质材料,无缴存地、户籍地限制。
购买长江新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汉南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提供阶段性购房补贴,即按总房价款的1%给予补助优惠,补贴总金额1亿元,用完即止。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网签备案但尚未竣工交付的购房家庭,也可以凭购买合同就近入学。
以上四个方面是跟个人及家庭购房关系比较紧密的内容。另外这次武汉楼市新政还涉及到了地下空间实行地价优惠、盘活存量商办建筑、完善配套提升区域品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