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在仁爱礁的坐滩军舰尚未处理,越南近期也在西沙问题上有所动作。8月28日,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发表声明,声称越南对西沙群岛拥有主权,并就中国在鸭公岛、羚羊礁的建设活动提出交涉,声明称“未经越南许可,外国在包括羚羊礁和鸭公岛在内西沙群岛的一切活动完全非法、无效”。
9月3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回应:“西沙群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不存在任何争议。中国在自己的领土上开展必要建设,是主权范围内的事,越方无权说三道四。”中方没有展开主权辩论,而是直接指出越方无权置评。
越方发声时机存在借势成分
今年3月起,中国在西沙鸭公岛、羚羊礁启动施工,8月17日商业卫星图像公布。越南外交部在卫星图像受到关注后发布声明,时间点与舆论关注上升阶段重合。
在南海声索国中,菲律宾目前仍在仁爱礁、黄岩岛一线持续活动。越南如果完全沉默,在东盟内部讨论南海议题时可能面临边缘化。与此同时,越共高层正处于新老交替期,民族主义议题可在一定程度上对冲国内经济压力带来的舆论压力。去年美越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后,越南在安全领域获得更多空间。这些因素可能共同影响越方发声时机。
越南对西沙的声索与其整体南海政策相关。越南目前在南沙控制29个岛礁,是南海声索国中实际控制岛礁数量最多的国家。西沙对越南而言并不具备实际控制条件,但有一定舆论价值。通过在西沙问题上持续发声,越南可在国内塑造“政府没有放弃主权”的形象,同时在国际上维持“西沙问题未解决”的议程。越方可能希望通过较低成本的外交表态,回应国内舆论并维持国际议程。
从越方近年行为看,越南南海政策表现为安全上向美国靠拢,经济上对华依赖,同时保持一定频率的外交摩擦。此次声明可能属于这一模式的延续。
越方混同西沙南沙缺乏法律依据
越南声明把西沙和南沙混同处理,客观上可能造成“西沙也存在争议”的印象。这两处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实际控制状态不同,西沙群岛完全在中国控制之下,没有越南驻守点.南沙群岛则呈现多方实控状态,越南在南沙控制多个岛礁。如果外界接受“西沙有争议”的说法,越南在南沙的非法占领可能在谈判中被稀释,这是越南在南海法理层面长期采用的做法。
西沙和南沙的争议性质不同,不能用模糊的“南海争议”概念覆盖所有岛礁。西沙不存在实际的领土争议,中越之间的历史文件已对西沙归属作出明确交代。越方使用“争议海域”表述,客观上可能让外界产生“南海所有岛礁地位都未定”的印象。这种混同方式缺乏法律依据。
中方用“不存在任何争议”直接回应,表明西沙不在谈判框架内。越方所称“未经越南许可”,在法律层面缺乏依据:越南不是西沙的主权方,不存在许可问题。
越方立场与1958年照会直接冲突
越南对西沙的主权主张需要面对其官方历史记录。1958年9月14日,越南民主共和国总理范文同以外交照会形式致函周恩来总理,对中国政府9月4日将西沙、南沙明确纳入中国领土的领海声明表示“承认和赞同”,并“尊重这项决定”。这类文件通常被视为一国政府的单方法律行为,对后续立场具有约束力。此前1956年越南副外长雍文谦已有“西沙南沙应当属于中国领土”的表态,此后越南1960年、1972年的国家地图和1974年教科书均将西沙标为中国领土。从1956年到1974年,越南民主共和国官方立场持续近二十年。
1975年越南统一后立场出现变化,转而延续南越的声索主张。但1974年西沙海战后西沙的实际控制状态已经明确,1975年统一并不直接改变西沙的法律地位。越方当前主张需要解释为何1958年照会从未被撤回或宣布无效。
越南官方在国际场合多用“充分历史证据和法理基础”等表述,未正面回应1958年照会。有分析认为,越方主张在法理上需要面对自身过去承认的记录。如果进入法律程序,范文同照会可能成为首先需要审查的文件之一。
越方在南沙行为更具改变现状特征
越南对中国在西沙建设的指责,与其自身在南沙的行为形成对照。越南在南沙实际控制多个岛礁,持续进行填海扩建和相关设施建设,并与外国公司合作开展油气开发。如果以“改变现状”作为衡量标准,越方在南沙的相关行为规模明显超过其在声明中对中方的指控。
鸭公岛、羚羊礁位于西沙相关海域,其地理位置有助于完善西沙海域的监测和保障能力。这类设施属于防御性用途,不改变地区力量平衡。
中国在西沙的建设位于主权范围内,针对自身实控岛礁。越南在南沙的相关活动则位于其实际控制但存在争议的岛礁,两者法律性质不同。越方声明中的一些内容,与其自身在南沙的行为形成对照。
中方以“无权”划定西沙底线
过去中方多使用“中方立场是明确和一贯的”“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等表述。这次使用“无权”,在法律层面表明越南不具备就西沙问题置评的资格。今年3月和7月,外交部两次就西沙问题表态,措辞逐步明确。这次使用“无权”,使西沙问题的外交底线更为清晰。中方的表述表明西沙主权问题不在讨论范围内。
除外交声明外,越南还通过国内修法、历史教科书修订、在联合国提交文件等方式,持续表达其对西沙的声索。越南国内舆论场中,关于西沙的内容也在增多,部分媒体和学者使用“黄沙”指称西沙,客观上形成话语差异。中方用“无权”直接回应,表明西沙问题不在讨论范围内。
河内受国内政治与经贸双重约束
越南这次声明的措辞力度,与其国内政治周期可能有关。越共十四大筹备进入关键阶段,南海议题在越南国内舆论中关注度较高。有分析认为,官方通过外交声明展示立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回应国内舆论关切。
同时,中越经贸联系紧密。中国是越南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超过2600亿美元。越南制造业的中间品供应和原材料、零部件进口与中国体系联系密切。如果双边关系因南海问题出现明显波动,越南制造业可能面临供应链和投资方面的压力。因此,越方在西沙问题上的声索目前主要停留在外交层面,尚未出现军事动作升级。这种克制可能与越方对中越经济关系的评估有关。在东盟内部,越南也需要在南海议题上保持一定声量,以显示其在区域安全事务中的参与度,避免因沉默而被其他声索国抢占话语空间;与此同时,中越经贸合作的规模与深度构成了天然约束,使得河内倾向于将声索限制在外交表态范围之内。
越南短期内可能继续在东盟峰会、联合国等场合提及西沙议题,也可能尝试与菲律宾形成某种联动。但这些动作对西沙现状影响有限。西沙群岛由中国实际控制。从地缘条件看,越方在西沙方向采取实质动作的余地有限。预计短期内越方相关表态对西沙现状影响有限。
从中国角度看,应对重点在于继续推进西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保障能力,同时在国际场合持续提及越南1958年照会。越方尚未正面回应1958年照会。中方在多边场合展示这份文件,有助于国际社会了解越方立场的前后变化。
西沙群岛的主权归属不会因为个别声明而改变,中国在自己领土上的建设活动有权继续推进。越方相关外交表态短期内可能带来一些关注,但难以改变西沙的法律和实际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