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兵(笔名“天涯笔客”)
尖锐批评的尽头,是监狱。
这是很多自媒体人头上的紧箍咒,也是很多文人的魔咒。
近段时间来,湖南自媒体人尹建根寻衅滋事一案,引发公众讨论,也让很多自媒体人暗流冷汗。
给尹建根带来祸端的,是他于2025年8月11日发布的《和县历阳镇党委书记刘莹恣意妄为导致政府“信赖违约”》一文。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叫陈德珍的农家妇女,为了讨回自己剩余的10万元砖款,被当地政府逼到“艰难苦恨繁霜鬓”的故事。
文章中,尹建根以尖锐的笔锋,对事发地和县历阳镇党委书记刘莹,毫不留情地进行了口诛笔伐。
文章称——
刘莹骑在老百姓身上作威作福,在“拦访截访”中独断专行耍“两面派”。
刘莹以一己之私拿公权耍威风玩炙手可热的权力膨胀之“把戏”,导致党群关系紧张、恶化。
尹建根的批评,很刺耳。
文章发表后,当地有关人员打电话给尹建根,要求他删除文章。
尹建根严词拒绝。
理由是:舆论监督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面对尹建根的不识抬举,当地直接出动警力,将他抓了丢进看守所。
罪名是:寻衅滋事。
尹建根被抓后,被倒查六年。
有关方面将他自2019年来所发表的450余篇文章,全部翻出来进行了核查。
那些对官员进行尖锐批评的笔墨,成为了罪证。
公诉书指控称,尹建根在2019至2025年间,针对湖南、湖北等五省十余个市的行政机关及干部实施“随意辱骂、诋毁形象”的行为。
尹建根的那些“罪证”,我曾在多篇文章里读过。
他在文章中书写的,绝大部分是一个个访民,维权者的泣血故事。
他在文章中,没有骂“草包书记”,没有骂“土匪”,更没有骂“操他妈”......
尹建根骂的,是“骑在老百姓身上作威作福”,是“权力任性”,是“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云云。
尹建根认为,这是言论自由,这是舆论监督。
尹建根在一审陈述中称,众多访民问题常年得不到解决,自己出于公义发声,所写内容均有证据支撑......
证据这东西,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最终的认定权,掌握在法官的手里。
14个小时的庭审中,尹建根如数家珍地讲述着一个个访民的故事。
讲着讲着,尹建根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或许已经预料到了自己的结局,尹建根在庭后写下的一段文字里称,“他们可以抓走一个笔耕,但遮不住笔耕下的阳光。那束光,已经照进了无数人的心里,它终将穿透阴霾,照亮春天,照亮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愿正义不灭,愿光明永存。
尹建根的预料,成为了现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尹建根帮人维权的75篇文章中存在大量“不实”之处,涉及安徽、湖南、湖北、浙江、江苏、福建等多省市共16起事实。
最终,尹建根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
一审判决后,网络上出现了两大核心讨论:
一、“为弱者发声”的自媒体行为,是否触及刑法红线?
二、舆论监督的边界与公民表达权利,如何界定?
在二审即将开庭审理之际,尹建根代理律师张庭源在微博中称,“一审认定的九起利用网络信息对相关公职人员等进行辱骂,混淆批评与人身攻击的区别,将公民的尖锐批评等同为辱骂,不符党的政策要求,严重缺乏应有胸襟。”
张律师还称,“代书文书,自古有之。司法机关对代书行为的严厉管制,与社会上大量存在的文化低下、无力书写能力的现状冲突,不利社会稳定和发展,是对自媒体行业的严重挑战,二审法院不可不察。”
尹建根的行为,究竟是舆论监督的公民表达权利,还是对干部实施“随意辱骂、诋毁形象”的行为?
不知道二审法院,会给出一个什么结果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