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20多岁的女子小熊,被4岁男童“摸了屁股”,调解谈崩,还要打官司。
可事实上,4岁的孩子并没有性别意识,这是无意识
这不是一个维权的故事,而是一个流量翻车的故事。
事发经过
8月26日中午,湖南省长沙市某餐厅,女子小熊在门口结账处排队结账。
此时,一名4岁的男孩手持塑料玩具枪,吃完饭撒腿就往外跑,期间碰到了小熊的臀部。
小熊立马转身,抓住男孩的衣领,并向周围大声呼喊:
“谁是这个小孩的家长?”
4岁的小孩哪里见过这种架势,当场被吓懵了,拼命挣扎。
等孩子父母赶到,就看见孩子脖子上勒出了一道红印,又惊又怕。
父母当场要求小熊赔偿孩子的衣服并向孩子道歉。
可小熊一口咬定:这孩子故意摸了她的屁股,这是性骚扰。
男孩父母也很委屈:孩子无意碰到你,我们道歉没问题,但你把孩子的脖子勒伤、吓成这样,你也得给孩子道歉。
小熊却表示不知道自己错在哪,没有道歉的可能。
双方调查监控后,仍然没有达成一致。
之后,双方被警方带到了街道辖区的人民调解室。
男孩家长再次提出相互道歉的方案,小熊依旧不同意。
小熊自述,在调解过程中情绪崩溃,出现呼吸性碱中毒,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
小熊出院后返回派出所,要求男孩一家三口到场继续调解。
她提出诉求:两名家长书面道歉,承诺管教好孩子、报销77.8元治疗费用。
男孩家长当场转付了医药费,但依旧要求小熊向孩子道歉。
小熊却认为孩子脖子上的伤痕是他自己挣扎造成的,双方再次产生分歧。
小熊自述,离开派出所当晚,自己出现焦虑、失眠症状。
8月27日,她前往医院心理科挂号,但因病人太多未能加号,再次情绪崩溃。
因此,她认为自己受到了精神伤害,再次前往派出所要求重新调解。
但调解来调解去,双方的诉求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就这么一个“谁先道歉”的死结,先后调解了三次,全部谈崩。
小熊将事件的全部经过在网络上曝光,试图用舆论的力量帮助自己解决问题。
9月5日,她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正在走正规诉讼流程。
可让她始料未及的是,舆论的走向和她的预想完全不一致。
事件后续
完整的监控视频曝光后,全网炸了。
监控画面清清楚楚,男孩在跑动过程中手臂自然摆动,再加上餐厅过道本来就窄,无意间碰到了小熊的臀部。
全过程中,男孩没有任何停留、抚摸或者刻意瞄准的动作。
并且,男孩的身高才到小熊的腰部,手臂自然摆动的高度刚好在那个位置。
一个4岁的孩子,连男女之分都未必能搞明白,又怎么会和“性骚扰”这三个字联系在一起呢?
相反,小熊在事发后抓住男孩导致其脖子出现明显勒痕,下手实在过狠。
网友分析认为,小熊在调解过程中扮演受害者,情绪崩溃、呼吸性碱中毒,三次调解、层层加码,持续性地纠缠消耗对方,直到对方精疲力尽。
事实上,男孩的家长已经做出了让步,转付了医疗费。
这件事情中真正的受害者,是那个被勒出伤痕、睡觉做噩梦的孩子。
如果说监控曝光是事件的第一波反转,那账号被拔,就是把小熊的“底裤”扒光了。
有网友顺着小熊发的视频,找到了她的主页。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她的账号有近3.2万粉丝,8个作品,一半以上都是吵架的内容。
车内视角拍摄的与网约车司机吵架的视频,25万点赞。
跟宿管阿姨吵架,被剪成“破解道德绑架教程”,5000点赞。
这次跟4岁的男孩家长吵架,她连发了两条视频。
靠着这些“冲突视频”,她的账号涨粉近三万。
网友们这才反应过来,这不是偶然,而是她起号的路径依赖。
什么火拍什么,什么有冲突拍什么,什么能调动情绪拍什么。
和司机吵、和宿管吵、和 4 岁的孩子吵,在她的镜头里,全世界都在和她作对,而她永远是那个“据理力争”的受害者。
网友的评论一针见血:
以前都是她拿手机拍、自己剪,所以“道理”全在她那边。
选择性叙述、模糊重点、制造对立、引导共情,这一套流量组合拳,打得行云流水。
这一次,有第三方监控,孩子家长也不吃她那一套,所以翻车了。
网友们群情激愤,纷纷声讨、举报小熊。
律师也分析到,4岁男孩的心智尚未成熟,不构成“性骚扰”。
相反,小熊以维权的名义要求男孩家长赔偿精神损失费、发布视频博取流量,已经超出了合理维权范围,涉嫌寻衅滋事。
目前,小熊的各个平台账号已经被禁止关注。
随着舆论的发酵,各大媒体纷纷发声。
澎湃新闻直接评论:这是“纠缠式维权”,公共资源容不下无谓纠缠,社会善意经不起肆意透支。
类似的无心磕碰,一句“对不起”就该了结,不该用小作文、短视频反复消耗公共资源、消磨公众正义感。
新京报指出:法律保护女性维护自身身体权的权利,但维权必须建立在客观事实之上。
监控可以看到,孩子只是跑动中的无意触碰,并非主动抚摸,把偶然剐蹭描述成“摸臀”,本身就带有主观诱导色彩。
中国新闻周刊也发声:当事人在网络上反复发布相关视频,不断放大事件,已经不单纯是自我维权,有消费公众情绪的嫌疑。
法律赋予每个人捍卫自身权益的权利,但这份权利,不可以被滥用。
各大媒体的口径高度一致:小熊是过度维权,消耗大众善意。
结语
小熊的行为,完美符合“表演型维权”的定义。
维权不是为了解决问题、保护自己,而是为了在镜头前表演一个“勇敢受害者”的形象,通过表演来获取流量、关注和道德优越感。
真正的维权只是手段,解决问题才是目的。
可在表演型维权这里,逻辑反过来了。
解决问题不是目的,“维权”这个过程本身才是目的。
因为这个过程可以通过剪辑引导情绪,事情闹得越大,冲突越激烈,情绪越饱满,流量就越好。
当公共资源被无谓纠缠消耗殆尽,当社会善意被表演型维权透支干净,“受害者”三个字会变得越来越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