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评论《四岁男童的肢体接触,不是制造流量漩涡的素材》。全文如下:
近日,湖南长沙一起因幼童肢体触碰引发的纠纷持续引发关注。一女子称8月26日在某餐厅内被一名4岁男童“摸了屁股”,要求男童父母书面道歉并承诺管教孩子;男童父母则称孩子系奔跑中不慎触碰。事发后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三次调解,双方未达成和解,目前该女子称要走诉讼流程。
看现场视频,双方肢体接触的经过很清楚:男童右手举着玩具奔跑经过该女子身后,正赶上后者有向后撤步的动作,男童左手进行格挡后继续往前奔跑;女子被触碰后,上前控制住男童,直到男童父母赶来。
就这么一起日常生活中的小摩擦,何以在互联网上闹得“满城风雨”,成为全网关注的舆情事件?与两个词有关。
一个词叫“性骚扰”。该女子在其账号发布视频中使用了“在餐厅被4岁男童摸臀”的措辞。尽管4岁幼童在法律层面上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性意图和辨别能力,用网友们的话说就是“一个4岁孩子懂什么?”但“摸臀”这样的虎狼之词,很容易引来流量狂欢。
一个词叫“维权”。寻常的小矛盾,闹到调解三次不成,还要诉诸法庭。这里面究竟有多少是当事人的委屈,有多少是自媒体对流量的算计,暂不评价。但其作为“维权”的表象则是流量青睐的对象。
近年来,一些极端案例显示:个别人的小题大做甚至无事生非,因为借用话术攀扯上公众普遍关心的话题,便可能造成极大的流量漩涡和公共资源浪费,甚至引起对立和撕裂。这类现象值得高度警惕。
如果动辄用“维权”代替基本的是非判断,把无心的触碰都定义为恶意冒犯,公共空间的宽容与善意将被一点点蚕食。试想,连一个4岁男童因跑动中的触碰,都要承受“性骚扰”的指控、被发上网反复接受围观,那其他被推进网络漩涡、不得不接受舆论“审判”而可能“社死”的普通人又当如何脱困?
当“纠缠”代替了沟通,当“网暴”代替了对话,我们不仅会失去和解的机会,更会丧失人与人之间基本的宽容和信任。发生纠纷时,首先想的不应是上网曝光、制造对立,而是平等协商、处理问题。
目前,该女子的抖音账号已被禁止关注、微博账号已被站方开启一键防护,无法关注。相关平台的做法是必要的,绝不能把这类纠纷变成网络流量的猎物。如果双方进入诉讼程序,相信法律自有公断。舆论不应做审判,但是非曲直自在人心。归根到底,大家希望的是社会少一些无谓的摩擦和戾气,公共空间中多一份理性与包容。
事件进展
男童母亲最新回应:孩子已就医
9月8日,事件完整监控视频对外公开后,双方各执一词,历经三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9月9日上午,男孩母亲告诉央广网记者,事发后,家人带孩子就医检查脖颈伤痕,目前孩子状况还好,已经正常返校上学。
当日,记者来到事发餐厅实地走访,该门店生意火爆,就餐时段顾客、外卖员往来进出,人流密集。事发位置位于门店收银台前通道,这条通道宽度约2.5米,既是顾客结账区域,也是进出大堂的通行过道,高峰时段人员交错,通行空间相对局促。
事件的争议始于8月26日中午。监控画面显示,4岁男孩手持玩具枪在店内跑动,经过正在收银台结账的小熊身旁时,因过道拥挤身体失衡,手部碰到小熊臀部。小熊认为男孩属于故意触碰,随即追上拉住男孩,拉扯过程中,男孩脖颈留下勒痕。
记者了解到,当事女子小熊坚持认为自身身体边界受到侵犯,提出书面道歉等诉求。而男孩家长提出,小熊拉扯造成孩子脖颈受伤,对方也应当向孩子道歉。
双方当场发生争执并报警,前后共开展三次调解,但在“互相道歉”的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成为调解失败的核心矛盾。小熊称,调解过程中自身情绪受到巨大冲击,已经启动诉讼程序,将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身权益。
男童父亲:担心对孩子成长造成长久伤害
9月8日晚,男孩父亲也公开发声表示,餐厅监控完整记录了事件全过程。孩子是跑动时因过道狭窄身体失衡,手部无意碰到对方,并非网传的“摸臀”或猥亵。4岁孩子尚不具备性别意识,不存在主观恶意。事发之后,他们当场已经口头表达歉意,解释属于无心之举。但对方提出要出具书面道歉并承诺严加管教,他无法接受,担心书面承认会给孩子贴上“故意冒犯”的标签,对孩子成长造成长久伤害。
男孩父亲提到,事件发酵之后,孩子曾问自己“爸爸,我是不是做错事了”,让他十分难受。他恳请网友放过4岁的孩子,不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审判。对于当事女子提起诉讼的选择,他表示尊重对方权利,愿意配合应诉,相信监控证据和法律能够给出公正的结论。
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当事女子小熊,其电话始终未接通。目前,小熊的抖音账号被平台禁止关注,微博账号被开启一键防护。平台相关人士表示,账号处理系基于社区规则作出。
截至记者发稿,双方仍未达成和解。
律师解读:
男童行为难以认定性骚扰
从幼教专业视角看,4岁孩子是否可能具备“性冒犯”的意图?资深从业者刘伟楠分析,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虽然能分清简单对错,但很难理解触碰臀部或隐私部位带有性意味这件事,认知水平达不到。从身体发育看,幼儿园阶段的孩子跑动时手臂会自然前后摆动,重心不稳,视频里的孩子没有瞄准目标,也没有刻意伸手去触摸,大概率就是跑动中手臂甩到、碰到了成年女性的臀部。孩子的个头大约只到成人大腿部位,跑动中手能触及的空间范围也就在这个高度,因此碰到臀部“并非故意”完全说得通。
法律层面的分析同样清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瑞指出,性骚扰的构成需要满足“违背他人意愿”且具有性冒犯的主观故意。“4岁幼童心智远未成熟,无法辨识行为的性含义,不满足性骚扰的主观故意要件,法律上不构成性骚扰。”李泽瑞表示,4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身不承担治安、刑事法律责任。
小熊的制止行为是否过当?
另一个争议焦点是小熊的制止行为是否过当。李泽瑞指出,公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采取合理措施制止,但方式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如果揪住男童衣领的行为造成了孩子身体伤害,且超出了合理制止的必要范围,则可能构成对未成年人的侵权,需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至于网络发声的边界,李泽瑞提醒,如果当事人故意混淆“触碰”与“摸”的概念,以“被男童摸屁股”的夸大口径发布视频博取关注,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因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寻衅滋事的规定。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央广网
编辑: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