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穿过马路,转运袋装药材,再也没有回来。

通过道路未尽到观察义务被认定为次责,家属不认可

2026年8月13日晚10时许,山西省临汾市薛关镇,国道520线(临延线)临汾市蒲县段74km+400m处,也就是薛关村东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薛关村村民张某某和爱人郭某某推人力车通过村口国道时,遭薛关镇政府公职人员杜某某“醉酒驾驶汽车、夜间视线不良情况下未开启灯光且超速行驶”撞击,郭某某(53岁)当场死亡,张某某(57岁)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车辆、人力车损坏。

事故认定书中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证据”显示,杜某某血样3ml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47.01mg/100ml,其所驾车辆事发时的行驶速度约为52.38km/h。

此外,在事故认定书关于“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中,显示“夜间视线一般;事发路段设有限速40km/h标牌”等。

事故认定书中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为:杜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夜间视线不良的情况下未开启车灯且超速行驶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张某某、郭某某夜间往返公路南北两侧(该路段无人行横道、斑马线),推人力车运送袋装柏籽通过道路未尽到观察义务,同为引发事故之原因。

9月12日,临汾市蒲县公安局发布“关于蒲县‘8·13’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称,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现场勘查等调查工作,于8月22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杜某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某、郭某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承担次要责任。

目前,张某某、郭某某家属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已向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已依法受理并启动复核程序,对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证据材料和原责任认定依据进行全面审查。

事故中死亡的夫妻俩是勤快人,晴天下雨都不休息

9月1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前往蒲县,对事发地进行了走访。

从蒲县往西,大约十几公里,就是薛东村。薛东村在国道520边上,也是薛关镇政府所在地。从薛东村往西走一点,就是镇政府。

国道520穿镇而过,大车、小车都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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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路段。图/卿荣波

8月13日晚上的交通事故事发地就在薛东村村东口,国道520延伸到这里,是双向双车道,北侧是村子,南侧是荒地。事发地上面,就是监控,有限速40的提示牌,还有“不系安全带 接打手机 驾车吸烟”等违法检测的提醒。

监控下面有虚线,可掉头。往西,路中间则是实线,实线约有100米的长度。

提起那天晚上的车祸,附近很多人都唏嘘不已。

一位熟悉死者张某某夫妇的村民说,张某某没有正式工作,平时就走街串巷收一些药材,夏天会收核桃或者是其他的农产品,郭某某除了给丈夫张某某帮忙外,还打杂工、栽苗等,什么都干,基本不休息,两口子天晴在外面干,下雨了就在大棚里忙,都是勤劳的人。

他们有一辆小货车,大概是2025年购买的,看着还很新,平时就停在国道接近监控底下的路边,他们会把收来的药材等通过人力车从家里转运到货车上,然后再拉到更远的地方。

两口子有两个成年的孩子,儿子回忆称平时很少干涉父母的事情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通过走访,还原了张某某夫妇的一些情况。

8月13日晚上,他们像往常一样,在家里将3袋子药材装在小斗车上,然后出门,右转,二十多米后左转,沿着村道向南,直行五六十米,就到了国道上。

他们穿过国道,打算把药材装到货车上,结果被一辆自西向东的白色SUV撞倒。

“他们出门了,再也没有回来。”一村民说。

两口子在村口还租了一间门面,事发后,门面的铁闸门一直是关着的,货车停放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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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夫妇俩的小货车还停放在租的门面房前。图/卿荣波

警方后来的通报里提到,肇事车辆超速,在夜间没有开灯,直接撞上了张某某夫妇。肇事司机醉驾

知情人说,事发后,是肇事司机报的警。但一切都晚了。

他们有两个孩子,老大是女儿,31岁,嫁到了和蒲县相邻的襄汾县,但平时在临汾工作。老二是儿子,30岁,未婚,在太原,村里人不知道他从事什么职业。

当晚,接到电话后,姐弟俩从各自所在的地方迅速往回赶。姐姐回来早,她说没见到妈妈,爸爸在医院躺着,伤势严重,已经说不了话。

一切都太突然了,他们最终都没有等到父母的任何遗嘱。

9月15日,在家里,姐弟俩还很悲伤,他们婉拒了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的采访,只是说,他们没有收到肇事方的道歉,其他情况现在还在协商,后续有需要了会再和记者联系。

此前,弟弟曾在社交平台发布了相关视频,还说,在事情没有结果之前,不会下架。但现在,这些视频已经被下架。

记者问他,为什么把以前发布的视频都删除了,他没有回答。

记者问他最后一次和父母联系是什么时候,他说,最后一次联系是出事前两三天,也就是常规的问候,平时很少干涉父母的事情。

他们家是典型的山西风格的建筑,三间门房,一侧是通道,两间临着巷道,临巷道的盖了两层,后面是一层,中间有院子,院子里种着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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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家的院子。图/卿荣波

因为两口子的突然离世,没有人打理,这些菜看起来有些枯萎。

肇事者照片已经从公示栏下架,镇政府称全力配合调查

这起车祸,因为肇事者的公职人员身份而备受关注。

从事发地往西走,步行大约500米,就是薛关镇政府了。前几天,还有人拍摄到,镇政府的公示栏里,有肇事者的照片,9月1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镇政府的公示栏里没有找到照片。但还能看到薛关镇的岗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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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的公示栏里,肇事者的照片被取了下来,图/卿荣波

岗位目录里能找到肇事者杜某某的信息,他属于乡村规划岗,是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组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辖区内详细规划等并对规划依照审批程序报批、修改等工作。

薛关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杜某某今年50岁,日常分工不多,主要是邮政、中小企业领域内的安全、信访等工作。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都完成得很好,每天都有相应的工作动态。

事发后,政府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全力给受害者家属提供帮助,也曾搭建平台,让受害者家属和肇事者家属在一起沟通。

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说,这么做,不仅仅因为受害者是辖区村里的人,也不仅仅因为肇事者是他们镇上的公职人员,以前,辖区里无论谁有需求,政府都会提供帮扶。这一次,也希望死者家属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得到赔偿。

而对于杜某某,镇政府也绝不会包庇,全力配合调查。

那么,公示栏的公示的照片为什么撤下呢?这位负责人说,考虑到杜某某肯定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们会重新制作公示栏。

目前,杜某某已被刑拘。

熟悉杜某某的人员说,他爱人在县城干临时工,收入也一般,估计每月能有1000元左右。出了这事,他的整个家庭也陷入了困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就此向镇政府求证,政府回应说,这是其私人情况,不便说太多。

餐馆老板证实肇事者一行5人聚餐,喝了一斤多白酒

事发的时间为8月13日,是星期四,属于正常的工作日。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方了解到,杜某某当晚聚餐的地方就在镇上一饭馆,饭馆在国道边,位置在镇政府和事发地之间。从镇政府出来,左转上国道,向东大约100米就到了。

杜某某住在蒲县县城,每天会开着车往返家里和单位。

当天下午6点下班后,杜某某先回了一趟县城,再返回镇上聚会,晚上10点左右,聚会结束。

正常下班、先回县上、再返回镇上吃饭,这也得到了镇政府一负责人的证实。他说,当天没有给杜某某安排加班,他下午6点就正常下班了。

杜某某吃饭的饭馆不大,主营炒菜和炒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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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当晚在这里吃完饭,然后开车回县城,路上出了意外。图/卿荣波

老板曹先生说,他的饭馆在这里开了六七年了,生意还不错。他记得,事发那天晚上,杜某某一行5人来吃饭,消费了200多元,是杜某某付的款,付款时,看着状态还可以,后面的情况就不知道了,他和杜某某也不是很熟。

记者问,他们5人喝了多少酒?白酒还是啤酒?老板说,是白的,有一斤多。

聚餐结束后,杜某某开车,沿着国道往县城走,大概开了400米的样子,就撞上了过马路的张某某夫妇。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一段的国道520线两侧,还有多个薛关镇政府和蒲县交警大队联合宣传的“文明就餐 杜绝酒驾”“饮酒驾车别侥幸 一旦出事酒清零”的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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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路段不远处,就有杜绝酒驾的提示。图/卿荣波

记者问了街道上的人,这些标语是事发前还是事发后粘贴上去的,都说没印象了,平时没太注意。

镇政府的人说,这些标语很早就有,除了路边,餐饮店、超市里也有拒绝饮酒驾车的提醒。

如果杜某某此前看过,并且按照这些提醒去做,或许悲剧就可以避免。

但没有如果。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卿荣波 编辑 赵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