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16日报道,广东广州番禺的李女士(化名)在协助家人核对拆迁材料时,意外发现家中户口本上多了一名16岁的非婚生子。原来这个男孩,是她父亲早年婚外所生,还被偷偷落户到自家户口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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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李女士父亲坦白早些年在外做生意时有过一段婚外情,由于重男轻女,父亲一直希望有个儿子,便瞒着家人,给非婚生儿子入了户口。

李女士表示:当时刚知道此事的时候,母亲反应很大,身体也差了很多。由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母亲担心自己辛苦打拼的财产,未来会间接流向这名非婚生子。

父母名下有两套拆迁房产,预估3000万元。我母亲不希望自己辛苦半生获得的财产,存在间接流向非婚生子女的风险。”为了锁定属于自己的拆迁权益与个人财产,阻断财产间接流转风险,定向保障两位亲生女儿的权益,母亲来到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对本人合法财产作出安排,尽最大的能力,守护好女儿。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明确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有权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婚生子女、父母)平等参与遗产分配。如保护个人名下的合法财产,可通过遗嘱定向传承。

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