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刀
一是,
蹊跷是奇怪,违反常理。
神秘是看不透,高深莫测。
实话说,重庆2岁幼童18楼坠亡事故,我就没看透。
9月13日,重庆的刘女士因工作出门,吩咐丈夫崔某在家带2岁的孩子。
崔某说他把孩子放在沙发上看电视,然后就去遛狗了。
孩子无人照看!
12分钟后,崔某遛狗回来,孩子不见了。
他冲到阳台往下望,看到孩子倒在地上。
媒体报道,法医现场勘查推测:
小孩可能是跑动期间踩到了阳台的洗澡桶,加上窗户没关,最终导致从18楼坠亡。
二是,
刘女士很愤怒。
在殡仪馆门前,她怒扇丈夫三巴掌,崔某反击道:
“这是最后一下,你再动我一下,我就调监控,我要报警。”
但恰恰,孩子坠楼时,房间的监控没插电,无法还原。
——这是刘女士说的。
崔某的“调监控”,很扯。
刘女士提供的孩子生前归片(据潇湘晨报)
三是,
网上舆论很多。
说啥的都有。
据红星新闻报道,幼童母亲已有最新发声:
网传老公出轨、给孩子买巨额保险均为不实信息!
事发后,崔某说他不存在主观故意,“我愿意承担责任,很愧疚。”
他承担了什么责任呢?
如果这事发生在保姆身上,断不可能如此轻松脱身。
但因为,他是亲爹。
是亲爹。
四是,
最扎心的画面是:
亲爹牵狗下楼时,沙发上的孩子正抱着小被子看动画。
12分钟后他回来,找遍房间,只听见楼下有人喊:
“有孩子坠楼了!”
警方说“意外”,
律师说“难预见”,
可那扇没关的窗、那个靠窗的澡桶、那道被拆掉的防盗窗,早把“意外”铺成了台阶。
意外能结案,教训不能。
父亲用12分钟遛完一条狗,
孩子用12分钟走完余生。
五是,
同济大学法学教授金泽刚认为:
这起悲剧令人心痛。
在相关留言区,不少网友认为家长独留2岁孩子在家的行为反常,因此质疑其行为是否为故意。
据报道,警方目前告知家属此事属于意外事件,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此类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我以为,这一案件调查起来并不难。
查看崔某现场监控,一切都可以作出准确推断。
虽说,幼童家房间的监控没有插电,但小区天眼在:
幼童是几点几分坠楼的,父亲是几点几分正遛狗的。
一个人,不可能在不同空间,同时完成两件事。
这一点,警方是完全掌握的。
警方,比网友更清楚时间节点上的所有可能,与不可能。
我选择相信警方。
不要以重庆另一起坠楼事件的张波来类比!
张波是将孩子扔下楼后,再冲下楼假哭的!
只是,这个孩子一手抱着小被子,一手拉着栏杆、踩着洗澡桶翻过1米多高的阳台,已经不是蹊跷,而是神秘。
世间很多神秘,只能带进坟墓了。
但,它警示所有家长,监护孩子不能有侥幸心理!
看护孩子的责任,一刻不能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