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负面新闻最多的高校当属武汉大学。
2023年出现了图书馆性骚扰乌龙事件,研究生杨景媛污蔑学弟隔空性骚扰她,武大不调查,就处罚男生,致当事人长期遭受严重网暴,后续该男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5年研究生开学典礼筹备期间,工作人员为航拍效果在白色座椅靠背上粘贴红色圆形标识,因组合后的视觉效果酷似日本国旗,且事件发生时间紧邻“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引发公众强烈不满,武汉大学后续专门就此致歉,相关工作人员也被问责。
还有方方事件以及化学学院教授实名举报事件,个个都是丑闻,如今武汉大学又出了一位人才。莫洪宪教授建议“废除毒品犯罪死刑、取消女性罪犯死刑”。
莫洪宪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该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并担任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
这位德高望重的学术大师,曾获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湖北省突出贡献专家等荣誉。她的上述观点是在2014至2016年间发表的数篇论文。
2014年,她在《进一步推进死刑改革的设想——废除女性犯罪死刑适用》一文中,莫洪宪提出应全面废除对女性犯罪适用死刑,理由包括我国古代法律有“宽待女性”的传统、国际上已有废除先例等。
2016年她在《“厉行禁毒”刑事政策下运输毒品罪的死刑废止》中,她主张“毒品犯罪并非最严重罪行”,应以取消运输毒品罪死刑为起点,逐步取消毒品犯罪死刑。该文认为毒贩主观只为牟利,且吸毒者自身应承担部分责任。
看这两个观点,简直是荒谬不已。
废除死刑就是愚蠢的行为。
近些年来,国内已经出现过多起女性犯下极端严重罪行的案例:诸如背负7条人命的劳荣枝、拐卖17名儿童导致数个家庭破碎的余华英这类罪犯,他们能泯灭人性极端残忍,仅因为性别身份就对这类罪大恶极的嫌疑人免予死刑,本质是对公平正义的公然破坏。莫教授的核心论据“女性犯罪多带被动色彩、再犯率低”的判断,比幼儿园还幼稚。
而贩毒不判死刑更可怕。
当下我国仍处于禁毒斗争的关键攻坚期,每年都有数百名缉毒警察因公牺牲,毒品犯罪直接诱发的抢劫、盗窃、家庭破裂、公共卫生事件等一系列连锁危害,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顽疾。一旦失去死刑的最高威慑,必然会让毒品流通链条的违法成本骤降,怎么对得起一百多年来的禁毒事业?怎么对得起牺牲的缉毒民警?
从我国当前法治建设的实际路径来看,死刑改革始终坚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原则,但绝不能盲目照搬西方法学废除死刑的行为,唯有死刑才能震慑罪犯。如果杀人不会死,会有多少人敢去冲动犯罪?
2000多年前,刘邦约法三章“杀人者死”,至今依然适用。武汉大学的问题太多了,真该好好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