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胜辉今年五十七岁,岳阳汨罗人,一九八八年的大学生——村里唯一的一个。九十年代从长沙冶金设计研究院辞了公职下海,自称"身价一度上亿元"。谁能想到,二十多年后,他被长沙望城区法院判了三年半,罪名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他干了什么呢?二〇二〇年一月开始,他为了追查举报线索,花了六千块钱,从一个姓肖的人手里买了一个举报对象的手机通话详单三千九百六十四条、邮寄信息五条;又经一个姓吴的人网购相关信息,电脑里存了九千四百八十二条。用途是查邵阳烟草系统一些人的通话、坐飞机、坐高铁、住宿的记录,去举报他们"按照级别不能坐的,他们都坐了"。举报信寄出去没多久,他就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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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先说清楚:买个人信息,确实违法。刑法摆在那儿,公民的通话记录、行踪轨迹受法律保护,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去查去买,都踩了红线。一审二审都判他有罪,量刑在法定幅度内,程序上挑不出大毛病。
可他为什么要走到这一步?这就得回到另一桩事了。
二〇一一年,孙胜辉挂靠中浩建设公司,中标邵阳烟草物流园项目第一标段,中标价大约一个亿。开工以后,邵阳烟草公司做了重大设计调整,造价一路涨到概算三点八个亿,涨幅超过百分之二十五。按招投标法,这么大的设计变更、这么大的造价涨幅,应该重新招标、签补充协议。但这件事没做,补充协议没签,工程一路干下去。
二〇一四年八月,工程停工。这一停就停到今天,整整十二年,双方一直没能结算。
孙胜辉的说法是:他这边已完工的工程量大约值三点八个亿,烟草公司只付了大约二点二个亿,欠他一点五个亿。邵阳烟草公司的说法是:合同价一个亿,已经付了二点二个亿,"超付"了五千七百九十六万,反过来起诉要他退钱。
你看,账算反了——"他们说我超付,我说他们还欠我一点五个亿"。同一个工程,一个说超付五千多万,一个说还欠一点五个亿,差出两个多亿。这笔账怎么算,到现在没人能给个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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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六月,邵阳中院重审一审,把烟草公司的全部诉请驳回了。烟草公司已经上诉。结果没下,但光是"驳回"两个字,已经能看出这案子有多复杂。
孙胜辉不是没走过正路。他去找过、催过、谈过,对审对账无数次。死结卡在三处:第一,停工之后双方一直没确认已完工程量,没结算,审计对账谁也说服不了谁;第二,他当时是挂靠施工的,合同本身有瑕疵,新材料新工艺没有定价依据;第三,结算资料在他手上,他服刑期间根本没法对审取证。
更要命的是:讨债的那一方,反而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朋友刚给他转点钱,钱到账没几分钟就被划走了。
他不是第一次被刑事追责。二〇一八年,他因为这个项目欠农民工工资被刑拘——这案子还是当年的全国十大欠薪案之一。朋友替他垫了二百七十万把工资付清,农民工给了谅解,二〇一九年判了个免予刑事处罚。这笔人情他得记一辈子。
六年里被追了两次刑责,工程款还是没影儿。他那句"是没办法了",不是辩解,是真没办法。
类似的案子不是没有。贵州六盘水有个马某某,也是因为讨工程款,最后也踩进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坎儿里,结果是相对不起诉。同样是为了讨债踩同一根红线,一个进去三年半,一个没事儿,量刑差距摆在那儿,怎么看都说不过去。
孙胜辉那句"账算反了",听着像气话,其实是一个工程干了十二年、付了二点二个亿、争议差出两个亿、欠薪案上过全国十大的人,在制度的夹缝里被夹了十二年,最后只能用最笨最危险的办法去搏一个说法。
他违法了,该罚。
可罚完之后呢?那一点五个亿的工程款,谁来算?那十二年没结的账,谁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