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大学发布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其中有一条规定:有吸烟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将取消学费减免资格。学生是否吸烟,成为其能否申请学费减免的审核条件——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大量讨论。
图据四川大学
图据四川大学
实际上,将吸烟行为纳入学费减免资格审核,并非四川大学新规。早在2016年,该校发布的《四川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中就明确提及,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此外,把吸烟行为纳入困难生资助资格约束条件,也并非四川大学独有做法。
例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该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里写明,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相关文件中也规定,有嗜烟、酗酒、赌博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抽烟酗酒者也无法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有网友认为,学费减免本是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吸烟属于额外消费行为,受助学生应当保持节俭,设置该条款契合资助初衷。但也有网友提出,家庭困难与否应以客观经济条件判定,吸烟属于个人生活习惯,二者不宜直接挂钩,更不应该“一刀切”。
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称,目前来看,吸烟的学生虽然能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购买香烟,但对于有烟瘾的学生而言,买烟可能会在日常生活支出中占到相当的比重。
熊丙奇表示,高校总体是在控烟,有的学校甚至正在打造无烟校园。同时,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部分学生选择吸烟也是他们的自主选择,但总体上,吸烟不是一种被鼓励、赞许的做法。
另外有网友提出疑问:“这一规定在实际情况中如何执行呢?”熊丙奇称,首先,长期吸烟通常不是一个隐蔽的行为,不管是在宿舍还是教室抽烟,都会被同学、老师留意到。第二,高校对于受助学生资格的认定已经有一套民主评议机制,“我觉得这个规定的出发点,是要促进学生戒掉香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来源 四川大学、封面新闻、大河报
编辑 陈伊
审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对 陈洁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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