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台海巡署公布一段画面,画面显示其“云林舰”向一艘大陆渔船持续喷射高压水柱,水炮对准驾驶舱,持续时间约90秒。
台海巡署称,“云林舰”向大陆渔船驾驶舱喷射水炮约90秒,并导致该渔船失去动力。直至10月2日上午,大陆籍“海洋石油681号”工作船接手该渔船并拖走。
这段水炮画面,不禁让笔者想起台当局面对菲律宾时的唯唯诺诺。
2006年的“满春亿号”事件就是一例,当时中国台湾地区台东籍“满春亿号”在菲律宾巴丹群岛附近作业,遭菲律宾警察开枪射击。
菲律宾人员使用M14、M16步枪射击“满春亿号”,船长陈安老中弹后因失血过多死亡,其弟陈明德受伤。相关菲律宾警员至今逍遥法外。
还不止如此,2013年5月9日,“广大兴28号”在中国台湾地区与菲律宾双方主张的专属经济区重叠海域作业时,遭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公务船追逐、开火,65岁的渔民洪石成中弹死亡。
台调查人员在船体发现大量弹孔,而菲律宾方面则称开火与执法、自卫有关。
除了菲律宾外,日本和越南也曾用水炮甚至登船逮捕的方式袭击台渔船。
但自始至终,台当局从未在各种水域对菲律宾或其它国家渔船进行强有力的回击。
除了对大陆渔船。
2025年5月3日,“台中舰”在东沙附近发现大陆籍“粤深汕渔11366”,随后同样动用水炮袭击该渔船。当时台海巡署公布的数据称,2025年1月至5月初,其在南海东沙一带已经驱离大陆30艘船只、111艘次,并扣留7艘小舟。
还有2024年的金门“2·14”事件,当时一艘大陆快艇遭台海巡人员追逐,双方船只发生接触后,大陆快艇翻覆,4人落海,2人死亡。
而每次,台当局都用大陆渔船“侵入”这类荒谬的借口袭击大陆渔民。
根据2022年发布的《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重申,中国台湾地区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
具体到金门附近海域,大陆方面此前已经多次公开表态。
2024年金门“2·14”事件发生后,国台办明确表示,两岸渔民长期在厦金海域传统渔场作业,根本不存在台方单方面划设的所谓“禁止、限制水域”。
同年3月,国防部在记者会上再次表示,厦金海域不存在所谓“禁止、限制水域”。
南海东沙海域方面同样如此,中国政府2016年就南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发表的声明中,将东沙群岛与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一并列入南海诸岛,明确主张对东沙群岛拥有主权,并以南海诸岛为基础享有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海洋权益。
2026年7月,中国外交部再次重申这一立场。
也正因为如此,大陆方面对台海巡署近年来针对大陆渔船采取的追逐、扣押和水炮驱离行为一直持强烈批评态度。
2024年“2·14”事件后,国台办将相关行为称为“粗暴驱离大陆渔船”,要求台方查明事实、处理责任人员。
国防部随后也公开批评台当局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推诿卸责”,这些表态的核心指向,就是反对台当局以自行划定的“禁止水域”“限制水域”为依据,对大陆渔船采取强制措施。
再往前说,中国台湾地区本身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一点决定了两岸之间的海上问题,不能套用一般国家之间的边界执法逻辑。
面对菲律宾、日本、越南等方面与中国台湾地区渔船发生的海上纠纷时,台当局究竟采取过多强硬的现场措施?
面对大陆渔船时,为什么水炮、追逐、扣船等手段却频繁出现?
更何况,真的是大陆渔船“越界”吗?
从台海巡署自己公布的数据显示,台方称“金鲨”号当时位于东沙岛以东27海里,同时又称其处在所谓“限制水域”以内8海里。
按这一数字倒推,台海巡署实际上把东沙所谓“限制水域”的外缘划到了距岛约35海里处,这个数字本身已经说明,台海巡署所谓“越界”,并非大陆渔船闯进东沙岸边几海里,而是建立在台当局自行划出的大片所谓“限制水域”基础上。
因此,大陆船只距离台实际控制区有相当远的距离。
而台当局把自己单方面画出的线当成执法依据,再拿高压水炮对付大陆船只,这已经属于对大陆寻衅挑事了。
台当局若一面把“保护渔民”“维护海洋权益”挂在嘴边,一面又把大陆渔民当成重点强制执法对象,只会进一步扩大两岸社会对其海上执法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