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巴基斯坦正式批准上调轮胎和摩托车零部件进口附加关税,最高一档升至31%——但中国产品基本不在受影响之列。
政策要点:只加附加税,普通关税不动
2026年10月10日,巴基斯坦经济协调委员会(ECC)依据税务部门提案,修订法定监管令SRO 693(I)/2006,上调相关产品进口附加关税(ACD),普通关税及其他税费不变。核心调整为:
摩托车零部件:整车厂境外采购的附加关税由11%上调至31%;
子午线轮胎:附加关税由4%上调至11%。
31%高税率针对本土OEM以散件套件(CKD)进口、且巴基斯坦已具备生产能力的约13类零部件——车牌、支架、脚踏板、车轮组件、挡风玻璃、座椅、工具箱等车身装饰类配件,不含发动机、变速箱等核心件。
为何挥棒:摩托车王国的国产化焦虑
巴基斯坦注册车辆中约78%为摩托车,保有量超5000万台,年售后零部件市场约37.5亿美元,但约80%配件依赖进口。政策逻辑直白:把本地能造的产品进口成本抬上去,给本土制造让路。
中国产品凭FTA豁免
根据中巴自贸协定(CPFTA),从中国进口的上述零部件仍享零关税或优惠税率,新增附加关税通常不适用。受冲击更大的是日本、东南亚等摩托散件主要来源国。
数据佐证中国产品的分量:中巴FTA下75%的中国汽摩零部件对巴免关税;中国占巴基斯坦摩托车/自行车轮胎进口80%—88%,汽摩配件占其进口总量70%以上;2025年巴基斯坦自华进口约205亿美元,占总进口约31%。
但豁免并非自动到账:须同时符合FTA原产地规则、提供合规原产地证书、HS编码在优惠清单内,任何一项不符都可能被按普通税率征收。出货前逐票核对单证,是这轮加税中最值钱的动作。
政策效果存疑,企业须留后手
一个绕不开的问题:若最大来源国中国的合规产品仍享零税率,31%关税抑制进口的实际效果可能大打折扣,后续不排除再调整。
短期看,竞争对手成本抬升,中国产品价格竞争力相对走强;长期看,“本地可生产即加税”的类目预计扩围,纯贸易出口空间将被压缩。建议企业重新核算报价成本、利用窗口期与客户商定过渡方案,并提前评估本地化布局,同步关注孟加拉国、印尼、尼日利亚等替代市场。
关税大棒已经挥下,豁免窗口不会永远敞开——为中国产品备好Plan B,比享受零关税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