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吧,唯一想申请赔偿的,肯定是新加坡啊,但是印尼都出口女佣创汇了,你跟他谈环保问题?穷国想发展不都是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么。印尼一国产了全世界60%的棕榈油,一年小300亿美元。你不让他继续开发,这钱谁来掏?

这火之所以拖了几个月还灭不干净,主要卡在三件事上:泥炭地会烧到地下、土地被排水渠抽干后退化、现场扑救条件又跟不上。周边国家想不想索赔是另一回事,真要走法律程序,直接找印尼这个主权国家要钱,基本走不通;比较现实的是盯住具体涉事企业,但这条路也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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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火为啥难灭,就因为印尼有大量热带泥炭地,泥炭平时是泡在水里的,但为了种棕榈油和纸浆林,很多地方开了排水渠,把水放干。泥炭一干,性质就变了:它疏松、多孔、含有机质,干透以后很难一次浇透,可一旦点着又很容易烧起来。火钻进地下以后,在缺氧环境里慢慢闷烧,地表看着像灭了,下面还在烧,过一阵又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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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拍过视频,地面火势看似处理完,人跑过去吹两口气,火苗又从下面窜上来。当地救援人员也想了不少办法,比如用打孔的铁管接上水,像花洒一样往地里塞,希望把水送到深层。可这种办法只能压一压,很难把地下阴燃彻底浇灭。马来西亚那边也在帮忙,据说尝试过高空投放干冰。前些天附近下过一阵暴雨,但短时降雨解决不了问题,得等雨季真正稳定下来,天天有雨,把泥炭层从根上泡透,火才有机会彻底熄掉。

扑救难还有现场限制。火在地下走,水不容易打到火源,消防员很多时候靠手工工具和便携水泵。烟一大,能见度低,空中作业也受影响。火情规模又比往年大,灭火经费消耗很快,一些地方资金吃紧。印尼政府增派了水泵、钻了水源井,但相对于过火面积,这些投入还是不够。气象条件也不帮忙。强厄尔尼诺带来持续干旱,本该压火势的降雨迟迟不来,政府甚至警告火可能拖到11月。雨季没真正到来之前,地下火很难彻底浇灭。

而对于赔偿,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专家、官员都提过,核心障碍是管辖权。国际法院审理国家间争端,通常要双方同意,印尼不太可能主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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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都是2002年《东盟跨境烟霾污染协定》的缔约方,但协定第27条只写了争议通过磋商或谈判解决,没有规定去国际法院起诉,也没有罚款、赔偿这类强制后果。马来西亚方面也确认,东盟框架下没有让成员国就跨境烟霾索赔的机制。传统国际法里有不损害国外环境的原则,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常被拿来举例,意思是国家要对本国境内私人活动造成的跨界损害负责。可真要援引这个原则,索赔方得证明印尼没有尽到适当注意义务,还得证明损害达到重大门槛,举证责任很重,实践中也没有国家因为烟霾被成功起诉的先例。

所以更现实的对象是企业,不是国家。新加坡已经依据2014年《跨境烟霾污染法》,向7家涉嫌关联的印尼公司发出预防措施通知。马来西亚律师多认为,可行做法是在印尼法院对造成火灾的公司提民事诉讼,或者等马来西亚修法后追责境外肇事企业。但难点一样明显:原告要证明特定公司的行为和自己的损害有因果关系,热点地图、土地权属这些信息往往拿不到,或者彼此冲突。

雅加达资本市场不大,一些大企业把总部设在新加坡,名义上可以说成新加坡企业,实际控制人又很难界定。印尼自己搞大规模现代化农业的能力有限,国际农业资本才是主要角色,里面各国人都有。新马两国早就通过法律要严惩放火,也一直向印尼要放火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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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跨国诉讼的关键是印尼配合;印尼不配合,抓人、取证都难推进。再往深了看,印尼经济对棕榈油依赖很重,一国产量占全球约60%,一年出口额接近300亿美元。不让开发,这笔钱谁来补?新马现在能做的,更多是技术和资本支持,帮印尼在维持产量的同时少破坏环境。马来西亚也是漫山遍野油棕林,产量仅次于印尼,但立法完全禁止放火烧芭。所以,新马这种相对发达的一方,得帮印尼做产业升级和转移支付,光靠骂和索赔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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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眼下区域应对的重心不是赔偿,而是合作和预防。马来西亚和印尼正在谈环境与气候变化合作备忘录,也会继续在东盟协定框架下加强热点监测和早期行动协调。对受影响国家来说,推动东盟强化预防机制、追究具体企业责任,比向印尼国家索赔更务实;但现有法律框架下,这两条路都还不足以形成有效约束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