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有很多普通人从未深究的隐形差距,往往在一场送别亲人的丧事结束后,才会赤裸裸摆在老百姓眼前。同一座城市,差不多的工作工龄,同样是勤恳一辈子、按时参保缴费的退休老人,仅仅因为生前一个在企业上班、一个供职于机关单位,离世之后家属拿到的丧葬费、抚恤金,就能相差数倍。
这不是偶然的个案,也不是网络传言的极端对比,而是我国社保体系长期存在三类遗属待遇并行机制,日积月累形成的制度化落差。中国社会保障领域权威学者郑功成,多年来持续呼吁社保制度改革的核心方向:用统一的制度规则,消解身份带来的保障差异,真正让社会保障回归全民公共品的本质。
他的公开发言始终克制理性,但传递的现实问题无比尖锐:如果社保兜底的底线规则,依然被职业身份、单位性质牢牢绑定,普通人最后能享受到的保障公平,就是一句打了折扣的空话。业内更直白的评价戳中痛点:倘若死亡——这世间唯一绝对公平的归宿,都消弭不了社保的二元结构,那多年的社保改革,终究只是停留在调参数、改公式的表层修补,没有触及真正的公平内核。
绝大多数老百姓习惯性认为,社保待遇差距,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正常结果。可只要对照官方现行政策细则就会发现,丧葬抚恤金的巨大鸿沟,和个人缴费多少几乎没有核心关系,真正的根源,是三套完全独立、互不兼容的官方计发体系。
2021年9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的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专门规范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遗属待遇。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的官方规定,企业退休人员离世后的丧葬补助金,统一按照逝者死亡当年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计算。抚恤金则结合参保缴费年限核算,缴费满10年不足15年发放9个月待遇,15年以上每多缴一年增发一个月,最高封顶24个月。对于退休人员,每多领一年养老金,抚恤金计发月数就相应减少一个月,国家设置9个月的最低保障底线。
这套全国统一的新规,彻底结束了过去各省标准混乱、高低不一的乱象,最大程度统一了企业职工群体的保障规则。但它的核心局限也十分明显,计发基数参考的是全省居民平均收入,和老人生前的工资水平、退休待遇完全脱钩,这也是企业遗属待遇整体偏低的关键原因,且所有支出全部从承压巨大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反观机关、事业单位体系,沿用的是两套完全不同的老旧政策文件,待遇标准、计算逻辑、资金渠道都自成体系。机关公务员执行民发〔2011〕192号文件,病故一次性抚恤金由两部分构成,包含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再加逝者生前整整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普通事业单位人员则依据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执行,抚恤金发放生前20个月离退休薪资,丧葬费标准交由各省市自主制定。
最关键的区别在于资金来源,2014年全国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后,在职缴费、退休养老金发放已经和企业职工制度逐步统一,但丧葬抚恤待遇始终没有并入社保基金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遗属抚恤开支,依旧由原单位渠道、财政预算兜底保障,不占用养老保险基金。
很多人疑惑,既然2014年已经完成养老制度并轨,为何最关键的身后待遇迟迟不统一?核心症结在于当年的改革边界划分极其清晰。2014年的制度改革,只解决了“在世养老”的问题,统一了在职缴费规则和月度养老金发放标准,完全没有覆盖身故后遗属抚恤、丧葬补助的一次性待遇。
两套资金池更是彻底割裂、互不互通。企业养老基金首要任务是保障全国数亿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收支压力常年紧绷,待遇计发不得不严格控标、收紧上限。而机关事业单位抚恤依托财政兜底,资金约束相对宽松,两套体系天然形成了无法逾越的待遇落差。这不是缴费能力的差距,是制度设计之初就定下的双轨差距。
其实早在2016年7月,人社部在答复全国人大建议的官方公开文件中,就已经坦然承认这一制度漏洞。官方明确说明,正是因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三类群体的抚恤支付范围、标准、渠道各不相同,直接导致遗属待遇差距悬殊,并且公开承诺,将尽快研究出台全国统一的遗属抚恤制度,化解长期存在的待遇不公问题。
将近十年时间过去,改革进度极其有限。2021年的新规只是完成了企业职工内部的规则统一,彻底抹平了各省之间的地方差异,但机关、事业、企业三大群体之间的制度壁垒,至今纹丝不动。官方早已看清问题、承诺整改,却迟迟没有落地实质性的并轨方案,这也是大众对社保公平性产生质疑的核心原因。
在整个社保体系里,最弱势、最被忽视的,是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群体。不同于职工社保有明确的抚恤金制度,全国绝大多数省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体系,仅设立几百到两三千元不等的定额丧葬补助,绝大多数地区完全没有抚恤金待遇。
以山西官方标准为例,当地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按照年度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核算,最终到手仅两千余元。对于普通家庭的殡葬开支来说,这笔钱杯水车薪。更让人无奈的是,这部分人群活着时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是全国最低水平,离世后的身后保障同样处于底层,一生参保,全程兜底偏弱,社保安全网在基层出现了明显的短板。
郑功成教授反复强调的“制度统一性”,从来不是要求绝对平均主义,更不是否定多缴多得的社保基本原则。合理的待遇差异,必须建立在统一的制度框架、统一的计算逻辑、统一的规则体系之上。而当下的现状是,仅仅一个退休前的单位身份,就能直接决定普通人离世后家属能拿到的抚恤待遇档位,9个月、20个月、40个月的巨大差距,完全由身份划分,和个人参保贡献无关。
公共社保的本质是社会互济、全民兜底,不是锱铢必较的商业买卖。如果连丧葬抚恤金这种一次性、低长期负担的末端保障项目,都无法打破身份壁垒、实现规则统一,所谓全民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永远存在无法自洽的制度缺陷。
所有人都清楚,制度并轨不可能一蹴而就。机关事业单位存量退休人员,长期适配原有抚恤政策,已经形成稳定的权益预期,贸然调整容易引发利益波动。再加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的“中人”待遇衔接问题尚未完全理顺,叠加各地财政承受能力不均,改革的难度客观存在。
但难度绝不等于拖延的借口。十年前官方就许下的改革承诺,至今停留在纸面研究,迟迟没有时间表、没有路线图,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
生死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世间最朴素的公理。可在现行社保计发规则里,人生最后一次的权益结算,依然被几十年前的身份制度牢牢束缚。一个社会的温度和公平度,从来不体现在光鲜的福利增量上,而体现在最弱势、最末端、最关乎民生尊严的兜底保障里。
推进社保制度统一,抹平身份带来的不合理待遇差距,不是制造对立,而是修复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公信力。唯有让制度规则摆脱身份枷锁,让每一位勤恳参保一辈子的普通人,都能享受公平对等的兜底保障,社保的公共属性,才算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