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有网友发帖称,长龙航空一架从呼和浩特飞往广州的航班上,有人在飞行途中进入卫生间吸烟,疑似触发机上烟雾报警装置。长龙航空一名客服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上述情况属实,公司目前已接到机上工作人员反馈,涉事人员已转交公安机关。
据网友发帖内容显示,涉事航班为从呼和浩特起飞,目的地为广州,起飞时间为10月23日深夜。事发时客舱的警报突然亮了,开始以为出了故障,结果是烟雾报警,疑似有旅客在飞机上抽烟。截至发稿时,该帖文已不可见。
▲涉事航班信息(来源:航旅纵横)
记者在航旅纵横上搜索发现,10月23日晚从呼和浩特至广州的长龙航空的航班仅有一班,航班号为GJ8568,实际起飞时间为10月23日22时1分,实际到达时间为10月24日0时55分,航班信息显示该航班提前25分钟到达。
10月24日,记者就此事致电长龙航空,一名客服工作人员表示,经查询,确实有GJ8568次航班的工作人员向公司反馈称机上有乘客抽烟,目前已将涉事乘客转交给了公安机关,但由于具体事件的来龙去脉还未完全调查清楚,目前公司也在核实处理中,因此客服并不了解相关具体情况。
据报道,事发航班为GJ8568,吸烟行为发生在飞机前舱卫生间。当时一乘客正在睡觉,突然听到报警声,随后客舱灯光全部亮起。至于涉事人员吸的是普通香烟还是电子烟,他表示自己并未亲眼看到,但根据机舱内的气味判断,可能是电子烟,“比较香,没有传统烟的味道”。
据了解,早在1997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民用机场和民用航空器内禁止吸烟的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民用航空器内客舱、厕所内以及在地面上停放的民用航空器内,均禁止吸烟。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五条,航空器内禁止在禁烟区吸烟。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发布的《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进一步强调了航空器内禁止吸烟,包括电子香烟,以维护航空运输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扰乱公共汽车、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飞机上吸烟就属于扰乱航空器秩序的行为之一),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 新黄河 极目新闻
编辑 成嘉怡
审核 张倩 王晨郁
校对 马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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