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中国地产基金百人会)
90 天缓冲期刚结束就动真格,全链条征税 + 穿透式监管,富豪圈的 “免税黑箱” 彻底被掀开
缓冲期刚收官,21 人被税局公开点名
10 月 22 日零点,《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1 号)设定的 90 天补报过渡期正式截止。
当天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就放出了第一波 “点名清单”:向晁某哲等 21 名自然人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心事项为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涉税核实与通知申报纳税。这也是过渡期结束后,全国首个集中公示离岸信托核查事项的税务机关。
通知书里的要求直白且明确:相关自然人需自查设立、参与离岸信托的全部情况,并在 15 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后续税务机关将逐一核查信托架构、财产装入明细及收益情况。
这不是个案。早在 9 月底,青岛就已经率先启动了离岸信托涉税风险排查。 9 月 30 日,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向周某琪、刘某欣两名自然人下发通知,要求 10 月 16 日前提交离岸信托协议、财产明细清单、组织架构、财务报表及收益分配共 5 类涉税材料,外文资料必须同步提供中文翻译件;10 月 12 日,该局再次向胡某秋下发同类通知;10 月 10 日,城阳区税务局也向自然人孙某发出了境外账户及离岸信托涉税风险提示。
从青岛的提前试水到北京的批量公示,一场针对离岸信托的合规风暴,已经正式拉开帷幕。
曾经的 “避税神器”,到底神在哪?
在过去十几年的富豪圈里,离岸信托几乎是财富管理的 “标配”,甚至被很多人奉为 “免税神器”。
它的玩法说起来并不复杂:在开曼群岛、BVI、新加坡这类低税或免税的离岸法域设立信托,把境内外的股权、房产、金融资产等装入其中。法律上,资产的所有权归信托所有,和个人名义做了切割。
这套架构最吸引人的地方,除了众所周知的资产隔离、财富传承功能,核心就是过去的 “税务灰色空间”:
把资产装进信托的时候,没有明确规则要求交税,相当于一笔增值巨大的资产换了个 “马甲”,就跳过了转让环节的个税;
信托存续期间,资产产生的收益可以在信托账户里滚存复利,只要不分配到个人手里,国内税局就很难追溯,等于无限递延纳税;
再配上几层离岸空壳公司做嵌套,加上离岸地严格的保密制度,别说征税,连资产到底有多少、实际控制人是谁都很难查清楚。
说白了,就是利用跨境信息差和规则空白,打造了一个 “税务黑箱”。钱放进去,既能隔离风险、传承给下一代,还能躲开国内的个税征管,一举多得。
也正因为如此,从上市公司实控人到高净值家庭,纷纷把离岸信托当成了财富规划的必选项。
新规出手:全链条征税,所有漏洞全堵死
今年 7 月 24 日落地的 21 号公告,直接把这个运行了多年的 “黑箱” 彻底掀了个底朝天。
这份文件首次系统明确了离岸信托从设立到终止全生命周期的个税规则,从装入财产到产生收益,再到最终清算,每一个环节都纳入了征税范围,税率统一为 20%。
1. 装入环节:放进信托视同转让,增值部分要交税
居民个人把财产装进离岸信托,直接视同财产转让,以装入时的市场价值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 “财产转让所得” 缴纳 20% 个税。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拿原值 1000 万的公司股权装信托,装的时候市值已经涨到 5000 万,那 4000 万的增值部分,就要一次性缴纳 800 万个税。
2. 存续环节:赚不赚钱、分不分配,都要按年交税
这是新规最狠的一条:居民个人离岸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所有收益,无论是否实际分配给个人,都要以居民个人为纳税人,按年申报缴纳个税。
转让股权、股票、房产等赚的钱,按 “财产转让所得” 计税,年内盈亏可以互抵,但亏损不能结转下一年;
利息、股息、红利等收益,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计税;
两类收益相互独立,不能互相抵减。
过去富豪圈最爱的 “收益永久滚存、永不分配” 的递延纳税玩法,直接被彻底作废。哪怕钱一直放在信托里不拿出来,该交的税每年都得按时交。
3. 终止环节:清算收益全额计税
信托到期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清算时,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收益,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缴纳 20% 个税。
更值得注意的是配套的反避税条款,几乎把能想到的规避路径全堵死了:
找人代持资产装信托?没用,只要财产实际由你出资、控制,就直接视为你本人装入,承担全部纳税义务;
把收益囤在信托控制的境外空壳公司里?直接穿透,视同信托收益征税;
用信托财产给自己的债务做担保、借钱、报销费用,甚至低价使用信托财产?全部视同分配收益,照样计税;
想靠移民换身份避税?只要主要经济利益仍在境内,依然会被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哪怕真的移居境外,也要先做税收清算,把财产潜在增值的税交清。
用业内人士的话说,这不是补规则漏洞,是直接把过去的避税逻辑连根拔了。
别侥幸,税局手里早就有了名单
很多人会好奇:离岸信托设在海外,信息又保密,税局是怎么精准找到这 21 个人的?
答案其实很简单:全球税务透明化的大背景下,离岸资产早就没有 “隐身衣” 了。
中国早在 2018 年就加入了 CRS(共同申报准则)信息交换体系,目前已和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离岸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保护人信息,以及信托持有的资产、交易明细,都会通过信息交换回到国内税务部门手中。
随着 CRS 2.0 升级,监管穿透力还在进一步加强:多层嵌套的离岸空壳公司会被逐层穿透,识别最终实际控制人;哪怕是加密资产这类新型资产,也被纳入了交换范围。再加上金税系统的大数据比对能力,个人的境内外资产、资金流水可以交叉验证,谁在海外设了信托、装了多少资产,税局手里早就有了清晰的台账。
这次 90 天过渡期,本质上就是给主动合规的机会:在 10 月 22 日前主动申报补缴 2023-2025 年的应缴未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但从实际情况看,观望的人远比主动申报的多。 有不愿具名的资管行业人士透露,新规出台后咨询量暴涨,但真正进入申报程序的客户寥寥无几,不少人还抱着 “法不责众” 的侥幸心理。
而北京、青岛的批量点名,就是最明确的信号:过渡期已经结束,不主动申报,那就等着被逐一核查。逾期不仅要补税,还要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处罚,甚至触及刑事风险。
千亿级补税潮?财富管理行业要变天
北京、青岛这波动作,只是大规模核查的开始。业内普遍判断,接下来会有更多城市跟进,离岸信托的批量核查将成为常态,监管正式从政策层面进入全面落地阶段。
市场最关心的补税规模,也已有了行业测算。据研究机构估算,目前国内居民设立的离岸信托存量资产约在 2.3 万亿 - 2.7 万亿元之间,按平均 25%-35% 的资产增值率计算,潜在应税增值规模约 6000 亿 - 9000 亿元,对应 20% 的税率,理论补税额可达 1200 亿 - 1800 亿元。
当然这只是市场层面的测算,最终实际补缴规模还要取决于核查进度和资产实际增值情况,但千亿级的税收增量已经是市场共识。
更深层的影响,是整个财富管理行业的格局重塑。 过去那些主打 “避税” 卖点的离岸信托中介,核心业务逻辑直接被颠覆,单纯靠信息差吃饭的离岸架构师将加速出清。反过来,规则清晰、合规透明的境内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等工具,将承接大量从离岸回流的资产需求,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离岸信托本身并不会消失,它的资产隔离、跨境财富传承功能依然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但它会彻底撕掉 “避税神器” 的标签,回归财富管理工具的本质。
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离岸信托是个遥远且陌生的概念,这场合规风暴更像是 “富豪圈的事”。
但它背后传递的信号却值得所有人关注:全球税务透明化已经是不可逆的趋势,跨境资产的灰色地带正在被持续压缩。从金税四期的全数据监控,到 CRS 的全球信息交换,从境内股权转让的严格征管,到离岸信托的全链条征税,监管的穿透力正在覆盖每一个角落。
靠信息差、规则漏洞实现避税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财富的逻辑正在悄然重构 —— 未来的财富规划,比拼的不再是谁的避税手段更高明,而是谁的布局更合规、更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