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客钱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和对象在南京一酒店房间休息时,酒店工作人员突然从外面打开了房间窗户,事前没有通知,侵犯了他们的隐私。
“早上8点多,我和对象正亲热时,听到外面有电钻声,立马喝止了对方,但对方没停下,而是继续开窗。我又继续喝止他,并打电话给前台,前台给施工人员打了电话,他才离开。”让钱先生不解的是,酒店窗户并没有损坏,另外,维修前也没有通知,还是在早上8点多这个时间段。
10月27日,当事住客钱先生状告南京驿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违约、侵犯隐私一案,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东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庭审现场没有宣判,调解无果。
“从3月事发到今天开庭,我的诉求一直没有变,就是要酒店进行正式的书面道歉,以及合理的赔偿。”当天上午庭审结束后,钱先生表示自己立场不变、诉求不变。
10月27日,该案开庭审理。作为钱先生的代理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孟小龙当天出庭。孟小龙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庭审现场,对方表示愿意赔偿,但是正式书面道歉做不到。孟小龙认为:“酒店维修人员打开窗户是事实,住客钱先生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隐私安全被侵犯也是事实,酒店已经构成合同违约行为,理应道歉。”对此,南京驿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表示,当时酒店安排维修工对房间窗户松动的铰链进行更换、加固,当时酒店窗户只能开15度角,且顶多看到电视机背景墙,观察不到房间内的情况,不存在侵犯隐私一说。
钱先生对此并不认可。他称,维修工修错了房间的窗户,这个当时酒店工作人员是承认的,且他尝试打开窗户,发现窗户是可以完全打开的,并非只能打开15度角。
南京驿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表示,不再道歉,可以合理赔偿1000元。钱先生坚持要求酒店进行正式的书面盖章道歉。现场调解无果。
之前经过相关部门协调,钱先生要求酒店作书面盖章道歉并赔偿4000元。但酒店不同意书面盖章道歉,还要他签订一份协议。“协议里要求我放弃投诉、诉讼等权利,我没接受。”钱先生告诉记者,到3月18日,桔子酒店态度转变,只同意退一晚房费。
3月23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桔子酒店,工作人员称确实是窗户防盗链坏了,没核实房间内有无客人入住就进行维修。按照相关规定,已对当事员工进行了处理。表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给钱先生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对此,钱先生表示,他的诉求是“酒店正式道歉+合理赔偿”,但目前酒店仍拒绝正式道歉,钱先生拒绝接受酒店的补偿。
来源:现代快报 大象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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