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月28日),广东江门市江海区政府对外公布《江海外海海伦湾二期海伦心苑 “6・9”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6月9日,海伦湾二期海伦心苑小区一名持证空调安装工人从约23米高空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空调安装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选配及使用不规范,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披露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2026年6月9日,江某成(男,1999年12月31日出生)接到华盛公司的空调安装服务工单后,于17时54分许与张某一起到达杨某云居住的海伦湾小区,开始空调安装作业。因业主主卧原已有旧空调,张某协助江某成从主卧窗户爬出去到外墙空调室外机位将旧空调外机拆除并运送回主卧,然后再将新空调外机运送至外墙空调室外机位。
完成上述作业后,江某成先在卧室内完成新空调内机安装,之后在张某协助下,再次爬出窗外至外墙空调室外机位,安装新空调外机作业。安装接近结束,张某递给江某成最后两颗百叶窗螺丝,江某成完成螺丝的紧固后,吩咐张某收拾室内工具,准备收尾工作。
张某在室内窗边收拾工具时,突然听到外面一声异响,随即起身望向窗外,看见江某成已向下坠落至半空。19时14分,张某立即到客厅告诉业主杨某云打120急救电话,随即跑到楼下,到达坠落点后,呼喊江某成姓名。当时江某成无回应,但其有呼吸,耳朵和嘴角有流血状况。
19时22分许,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外海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处警。19时26分许,120救护车到达后立即进行急救,张某随同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救护车前往医院救治。19时50分许,医院初步诊断江某成创伤性脑出血、内脏出血,立刻转江门市中心医院抢救。经江门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后于20时33分宣布江某成死亡。
2026年6月14日,华盛公司与江某成家属在外海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签订了《员工意外坠亡一次性赔偿协议书》,约定华盛公司支付补偿款3万元,以及将雇主责任险保险理赔全额给江某成家属。当日,华盛公司按协议向江某成家属支付赔偿款人民币3万元。华盛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前将雇主责任险理赔合计119.8万元全部支付给了江某成家属。
空调安装点事故现场无视频监控,经对协助作业的张某和屋主杨某云调查询问、事故现场勘验、资料调取、专家论证、综合分析认定:江某成使用全身安全带时,未同时使用同品牌配套或符合国标安全的安全绳,擅自违规使用普通纤维绳替代。事发作业前,江某成违规用纤维绳穿套入消防用自锁式抓绳器 (止坠器/安全绳自锁器, 是一种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抓绳器一端连接孔与2只O型连接器8相扣再与五点式安全带D型承重环栓扣连接,纤维绳另一头与O型连接器打结固定拴挂在外墙空调室外机位钢筋固定挂点装置上。
从事发坠落现场佩戴在江某成身上的安全带及穿套入自锁式抓绳器的纤维绳的完好状态分析,最终推断是打结系扎于外墙空调室外机位钢筋固定挂点装置上的O型连接器处的纤维绳受力过载突然松脱分离,造成江某成从8楼坠落至地面导致事故发生。
作业前,江某成虽正确选用并佩戴了坠落悬挂用全身安全带,但违规选配无任何标识的普通纤维绳作安全绳使用,未配套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坠落悬挂用安全绳(见图4)。由于普通纤维绳无国家标准坠落悬挂用安全绳配备的末端环眼及连接的安全钩(主锁),江某成用O型连接器与纤维绳组合,并采用打结系扎绑定方式使用,违反了相关规范。作业过程中纤维绳承受过载负荷从O 型连接器脱离,造成江某成失去保护,从高处坠落地面。
报告指出,涉事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冒险作业。江某成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佩戴安全帽,违规选配、错误使用安全绳等劳动防护用品;冒险至外墙空调室外机位进行安装作业。从卧室内运送室外空调机至空调室外机位放置固定及江某成空调安装作业全过程,在人体的自重及其作业做功等共同作用,所产生的偏心受力叠加自由摆动荷载力,超过安全绳打结部位的抗拉极限强度,导致纤维绳结绳部位承受过载负荷,最终从O型连接器脱离,人体瞬间坠落。
调查报告指出,涉事单位东莞市华盛家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全面缺位,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未落实高空作业安全交底,没有监督员工正确配备、使用高空防护装备;未执行广东省高处作业 “五个必须” 要求,高处作业不执行作业审批,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员工违章作业问题失管失察,是事故重要管理原因。
物业公司海伦堡物业江海分公司同样存在履职不足,未做好小区零星高空作业安全告知和日常巡查。
事故调查组处理建议:对华盛家电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楚某给予行政处罚;对已经死亡的直接作业人员江某成免予追责;建议由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约谈海伦堡物业公司负责人。同时,由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海伦堡物业公司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综合:南都官微运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