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 教育部、财政部5日发出通知称,力争到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的学校食堂建设,到2015年前基本完成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其他地区学校食堂建设。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国家试点地区学校食堂建设。但是,目前部分地方对学校食堂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规划编制工作滞后、质量不高;未按要求将中央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地方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针对当前食堂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通知指出,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699个国家试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个团场),适当兼顾其他地区。各地对食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项目需报教育部、财政部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凡因规划编报不及时、不合理、不真实,以及地方配套资金未落实等原因造成未及时通过审核的省份,中央暂不安排资金或调减相关专项资金。

通知强调,学校食堂建设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并满足功能使用和综合防灾要求。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

通知还要求要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学校食堂建设要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监督检查机制。教育部、财政部将组织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中央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