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月9日电(记者 刘美子)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截至2012年12月底,安徽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出价格违法案件82起,涉嫌教育乱收费的各类学校计227所,已实施经济制裁538.03万元,其中退还436.74万元,没收78.19万元,罚款23.1万元。189位乱收费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12年2月起,安徽省教育厅与各市教育局、各高校、直属中专学校分别签署《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全面贯彻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并将教育乱收费、乱招生、乱择校、乱补课、乱发补习资料等“五乱”治理纳入《义务教育法》规定。

此次清退的教育乱收费行为主要包括,中小学强制或变相强制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违反高中“三限”政策规定,超范围收取择校费;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高校提高标准收取学生超额度电费;民办幼儿园未到物价部门备案擅自收费等。

安徽省教育厅治理乱收费办公室主任耿成平表示,目前学前教育发展依然是短板,部分地区投入不足,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不到位,农村幼儿看护点保教质量不高,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还不能确保,学前教育收费还需要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