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录取重于学校录取。

由于高考招生、高校录取,不是先由学校统一录取后,再由学校自行安排专

业,而是直接进行专业录取,这就形成了学校录取与专业录取在名义上是一回事,但在实际上又不是一回事。名义上是一回事是因为归属性的原因所起的作用,因为学校录取只是人们的一种习惯性的说法,一般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仅仅是原则性的录取,象征性的录取。充其量也就是一种预录取。由于不论是学校的哪个专业录取了某位或某些考生,人们都认为或称之为是某所学校录取了他们,因此说名义上是一回事。

可是,从实际录取操作的层面上来看,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这是因为:

1. 教育部在每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都明确指出:“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进而对高校招生章程作了如下规定:“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其中就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这一重要内容。

2. 在许许多多高校的招生章程中,只见专业录取办法,而不见学校录取办

法。这一方面固然是由于上述教育部的规定,而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在实际的招生录取工作中既然有了专业录取办法,就不再需要学校录取办法了,否则,就是画蛇添足了。如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1.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调档比例执行各省相关规定。3.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在第二、三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4.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5.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再如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还如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1. 招生录取以各省区高考总分成绩排队,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2. 以‘志愿清’为原则进行投档;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3.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方式。”以上所举的几所高校均是只有专业录取办法而无学校录取办法。

3.在高考招生中,有一些学校实行预录取,虽然可以将其视之为学校录取,

但实际上是专业录取办法的组成部分。如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对达到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分数相同者随机安排);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缺额专业计划,参考考生志愿情况和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因退档产生的计划缺额,从拟录取资格线下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清的办法进行递补(分数相同者随机录取)。”再如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第一次投档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计划数的一定比例设定学校必录分数线,学校必录分数线上的考生,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报考第一专业人数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按该专业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设定专业必录分数线,专业必录分数线以下的考生,视其后续专业志愿情况,调配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根据考生的志愿和综合素质分配给未录满的专业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录取办法,作者称之为先预录再专业优先。

综上所述,在高考招生录取中,至为重要的是了解专业如何录取,并掌握各种专业录取办法的特点,让其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