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报讯:今年高考首次提出,对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婚生子女实行降分投档录取照顾政策。共有15类考生可享受照顾录取政策。

辽宁省从今年起,对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婚生子女实行降分投档录取照。其中,获得省级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婚生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及以下高校,在高考录取时享受降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是否录取;获得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及以下高校,在高考录取时享受降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是否录取。

另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等考生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等,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称号者,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等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等,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