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5月31日电(记者庞书纬)禁止郊游,禁止长跑,禁止食用馒头,禁止夜间如厕……上述禁令并非出现在监狱或少管所,而是出现在当下一些中小学的校规当中。

据记者调查,不少学校为保证学生安全而设的种种禁令明显“因噎废食”,引起不少学生和家长的不满。

体育锻炼:学生需要三思而后跑?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广州、上海、兰州、厦门等地,先后发生青少年长跑猝死事件。大家在惊呼青少年体质下降的同时,也对在校学生体育课的“安全性”产生担忧。事发后不久,不少中小学纷纷“叫停”中长跑项目。

禁令一出,立刻在网上引来“板砖”无数。网友“法眼”说:“几百米都跑不动,遇到危险了岂不是要等死?”网友Kevin则戏言:“800米、1000米以后是运动员的专利了吗?”

记者走访了西宁市多所小学,老师们普遍反映,现在的学生大半都是“宅女”“宅男”,课间一大半都在座位上玩手机或看课外书,很少有人主动进行户外活动。“原先的孩子是千方百计出去玩,现在的孩子是需要老师赶着出去玩。”西宁市南山路小学老师王敏说。

与此同时,不少体育老师向记者抱怨“压力山大”。“任何一项运动都可能存在风险,我们现在上体育课,最怕的是学生出事,所以有时候连开展400米跑、铅球等项目都要小心翼翼。”西宁市一所小学的体育老师李翔说。

对于学校叫停长跑等项目的做法,体育界元老、中国奥委会原秘书长魏纪中先生在去年底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是在给学校体育释放“负能量”,因为害怕发生事故就取消中长跑项目是典型的因噎废食,将给学校体育带来负面效应。

郊游禁令:亲近自然竟成奢望?

家住青海省西宁市的四年级学生小铭,早就盼着到了“六一”前后学校能组织一次郊游,然而老师的一个通知,给他当头一盆冷水。“老师说今年郊游取消,当时班里好几个女生都哭了。”小铭说。

记者找到小铭所在学校,教导处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做出上述决定“实属无奈”,也确有“不妥之处”,“但现在几乎全是独生子女,不少还是‘独二代’,一旦出了事故,学校实在负不起责任。”

除学校自行“叫停”郊游活动外,个别地方教育部门甚至直接发出通知,禁止学校组织郊游等户外活动。不少家长对此深表不解。家住江苏南京的“80后”父亲韩冰就在微博上“吐槽”道:“郊游安全不安全,关键看组织得好不好。”

其实早在2009年,云南省开远市某中学就曾发出通知,不仅禁止各班级组织户外活动,更要求家长签订协议,其内容包括“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等。

明确责任才能避免“因噎废食”

近年来各地中小学“雷人校规”层出不穷。据报道,某市由于一名学生食用学校供应的馒头时出现意外,就停止了学校所在全区小学的馒头供应;为防止出现意外,很多中小学在午间禁止孩子在户外活动,一律留在教室;河北省某中学为保障学生安全,禁止学生夜间如厕,违者处罚……面对此类禁令,网友惊呼“没有最雷,只有更雷”。

采访中,中小学负责人大多表示,现在学生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学校考虑的头等大事,因此在管理上只能采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态度。“成绩、升学率低了可以弥补,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可是‘一票否决’,熬多少夜都等于零。”西宁市第七中学一名李姓老师说。

西宁市教育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现在只要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和教育部门几乎都要承担全部责任,就算没有过失,也肯定要赔偿,老师、校长及主管领导的升迁也会受到影响。

其实早在2007年,江苏省就制定并实施《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中,如出现学生本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无视学校对其危险行为的制止等情况,学校及教育部门可以免责。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朱京曦认为,上述条例避免了在学生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中无标准可依的状态,将学校从“全责阴影”中解放出来,为校园安全事故责任的公平认定提供了基础。

许多老师、家长建议,鉴于目前不少学校后勤人员相对有限,在体育活动、课外活动的组织过程中,可以考虑改变班级“全体出动”的方式,以20到30名学生为一个小组,除班主任外,还应安排专门的后勤人员随同,准备简易的急救药品。“这样基本可以杜绝大范围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同时可以更人性化地考虑孩子们的需求,对孩子们的成长更有好处。”西宁某小学学生家长刘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