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6月5日电(记者齐雷杰)记者4日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今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获得500元或1000元资助,用于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记者了解到,入学资助项目专项资金是按照2012年教育事业统计中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学生人数、资助比例和资助标准测算的,河北省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22个县将获得适当倾斜。2013年春季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并考入普通高校的学生优先纳入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河北省要求,受助学生到高校报到注册后7日内,应将《入学资助项目学生报到证明》回寄或传真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确认其在高校正式注册,未报到注册的,将被追回资助款。学生资助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资金签收单和报到证明将一律装订成册并保存3年以上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