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教育讯 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而这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编辑在梳理系列中头痛不已,发现各地类似事件层出不穷。实际中,又有多少孩子被伤害,人们不得而知。为何屡有为人师表者将"魔爪"伸向无力反抗的孩子,为何事情被曝光如此滞后,家长可以为孩子做些什么。本期《爱子私房话》特别为各位家长普及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夏天不太平 多起校园性侵事件被曝光

编辑仅能在此列出几件,就足以触目惊心。 很多孩子在受到侵害之时,因为羞怯、害怕而没能及时告诉大人,更有的孩子不知道自己被侵害了。这和中国的家长谈性色变有极大关系。孩子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哪些地方不能碰,不知道什么才叫被性侵了,也不知道,被伤害之后该如何处理。这些都需要成年人做出实际行动。

大人小孩都得懂:究竟什么是性侵犯?

如果有人违背我们的意愿,不合理地要看或触摸我们身体的隐私部位,或要求我们看或触摸对方的隐私部位,他们的行为就构成了性侵犯。

身体接触的性侵犯,虐待者;触摸或抚弄儿童的乳房或生殖器;迫使儿童触摸虐待者的生殖器;故意在儿童身上摩擦其生殖器;用口接触儿童的生殖器;迫使儿童用口接触虐待者的生殖器;试图与儿童进行性交;强行与儿童进行性交;在儿童的阴道或肛门放置异物。非身体接触的性侵犯,虐待者:在儿童面前暴露性器官用语言对儿童进行性挑逗;强迫或引诱儿童观看色情电影、录像或色情刊物;迫使儿童卖淫或进行色情……

儿童性侵犯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儿童性侵犯行为并不限于上述所列举的行为。

给孩子提个醒:私处别人不能碰

隐私部位,包括腹部、臀部、大腿内侧、生殖器所在部位和女性的胸部等。保护我们身体的隐私部位不被他人随便看和触摸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力。任何人都不应该触摸儿童身体上的隐私部位,除非是为了健康原因或者是为了清洁。如果有人试图看或触摸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要拒绝,离开,并告诉信任的成年人。

预防校园性侵事件的根本之策在于针对儿童、青少年开展性教育工作,让他们拥有完善的自我保护技能,降低性骚扰和性侵害的风险,同时让他们能够在不幸遭遇侵害后知道如何求助。告诉儿童,生活中要注意:

1、不单独去你得不到帮助的地方。

2、尽可能避免黑夜单独外出。

3、如果遇到有性侵犯的威胁,要拒绝、或见机行事,设法迅速离开,并告诉家长或其他可信任的成年人。

4、平时要避免婚前性行为的诱惑。不随便出入于录像厅、歌舞厅、宾馆等地方。更不要看充满色情气味的电影、录像及书刊。

5、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接受不十分了解的人的钱或礼物。

6、不要跟不信任的人外出。不要搭便车,特别是不认识的人。

7、在与异性朋友相处时,彼此之间要交流自己的需要和限制,对你不想要的行为要直截了当地说出。

【以上内容摘自中国性学会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的《中国青少年性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及其配套指导用书】

专家在线:假如孩子被性侵,如何减少伤害程度?

  • 甄宏丽 中国性学会副秘书长,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大医学心理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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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近期伤害1)及时安抚孩子,陪伴孩子做医学检查和必要的治疗。(2)在处理性侵事宜的时候,以保护孩子避免二次伤害为基本原则,而不是以满足父母惩治凶手为基本目的。(3)在法律取证与诊治有强烈冲突的时候,要尊重孩子的意愿(视孩子的决策能力程度而定),不要简单粗暴的替孩子做主。(4)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控制消息扩散,犯罪嫌疑人是主角,性侵的受害者不应该过度曝光。(5)在事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父母要时刻注意陪伴孩子,即便是孩子"想自己呆一会儿"的时候,也要在孩子看不到的最近的地方陪伴。

避免远期伤害1)父母加强自身的性教育的学习。(2)对孩子进行科学的性教育,性侵是违法分子的错,不是孩子的错,更不是性本身的错,避免孩子形成及其负面的性观念和消极的性态度。(3)如果自身性教育有困难,及时寻求专家的帮助,不要一拖再拖的逃避,这样只能事与愿违。(4)多鼓励孩子,引导孩子的积极自我评价,增强孩子的自信。(5)性侵事情本身要尽可能避免直接谈及,这是一次不幸的遭遇,但绝不会注定孩子的一生一定是不幸的。

【下一页更多内容:如何运用法律保护孩子?】

追根究底:为什么会出现校园性侵事件

调查研究显示,侵犯者并不只存在于陌生人。许多性侵犯者是受害者熟悉的人,他们可能是邻居、朋友、老师、父母的朋友或其他熟悉的人,甚至是自己的亲戚和家人。

其实性侵事件中的施暴者在各个群体中都会出现,同样,教师群体中也会存在。但是由于学校具有其特殊性,所以施暴者实施性侵事件更为便利,并且受害儿童的数量一般较大。学校的特殊性包括以下几点:学校是青少年儿童十分集中的场所;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社会角色,家长及孩子对其有较强的信任感;中国文化讲究尊师重道,教师一般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学校是被大家公认的较为安全的场所,容易让人疏于防范。

但我们要注意,不应因校园性侵事件的出现就对教师群体产生过度质疑,就像每个群体中都会出现害群之马一样,性侵施暴者在教师群体中也是个案,不应因教师群体中出现了性侵施暴者就将教师群体贴上"坏人"的标签。

为什么被性侵很久了才会发现?

在所有被报道的性侵事件中,我们都会发现,性侵事件往往是在发生很久以后才被发现,为什么受害学生会集体保持沉默呢?原因有以下几点:

1、施暴者通常会对孩子有言语的恐吓,告诉孩子如果说出去就会遭受惩罚或遭遇危险,孩子的辨别能力并不强,容易被恐吓住。

2、施暴者会告诉孩子,如果家长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会认为是孩子的错误,会责骂甚至实施体罚,导致孩子不敢告诉家长。

3、孩子没有接受过性教育,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如何求助,并且绝大多数家长对"性"采取避而不谈的态度,并且有意无意的将"性是禁忌的,不能谈的,是不好的"这些观念传递给孩子,让孩子认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是不能够说出来的。

法律解读:如何运用法律保护孩子?

刑法对猥亵儿童罪的相关规定可知,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该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具体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法律处罚1)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2)注意: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在国外有性侵害救助中心。一进中心,第一个屋子是生理救助,有人会拿个纸盒子帮你取证,第二个屋子是法律救助,第三个屋子是心理救助。这一套措施,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上对受到性侵害的青少年都是一种弥补和救助。这方面值得我国借鉴,并应当在相关制度上不断改进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