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供稿 2013年8月26日,2013年西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发布,标志着西藏政法干警考试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今年我区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355人。2013年8月28日—9月3日进行网上报名,2013年9月21日—9月22日进行笔试,在距离报名仅有两天的时间里,中公教育专家帮助大家解读政策,科学报考。

一、招录规模较大

此次共计划招录培养355人,其中:法院系统108人、检察院系统50人、公安系统102人、司法行政系统95人;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312人,面向部队退役士兵招录43人;二学位培养层次140名,本科培养层次160名,专科培养层次55名。

本次招录从人数、招录系统来看,给予考生的机遇是比较大的,考生们要好好把握。

二、特别报考条件

1.身体条件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同时,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考生身高不得低于158cm。

2.学历条件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且同时具备学士学位;报考本科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班的,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并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专门组织测试。

三、报名也要步步“精心”

首先明确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9月3日

再则要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我区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使用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报名资料进行报名。第一批公开考录未注册和报名的考生需重新注册和报名。

(3)退役士兵使用退役证书编号作为考生号进行注册和报名,无退役证书者不得注册和报名。

(4)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位证,无学位证者不得报考此类职位。

(5)报考者须诚信报考。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用,可以看出本次招录广纳贤才的决心,只要有意愿的考生就可报考。

四、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9月22日。具体安排为:

9月21日,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上午9:00—11:00)和申论(下午14:00—16:30)考试。

9月22日,报考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

此次笔试考点设在拉萨。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退役证或户口簿)。携带证件须与报名注册时的证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入围面试比例确定为1:1.5

由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考计划名数1∶1.5的比例,按职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