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博客 原文 / 周蓬安 )前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受贿罪被提起公诉。在11年时间里,他收受和索取13家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700多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据报道,张曙光的妻子和孩子一直在美国居住。(9月3日《中国新闻网》 新闻回顾>>

以上消息带给关注铁道部“窝案”的网友一个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张曙光的涉案金额咋大幅度“缩水”了?此前多家权威网站曾转载或报道过《传“高铁总设计师”张曙光贪20多亿美元 调查仍未结束》一文,有的媒体甚至很“精确”地报道“张曙光海外存款28亿美元”。

实际上,对于媒体渲染张曙光贪20多亿美元、在海外存款28亿美元一事,多数网友并不是真的相信,因为这个数字过于庞大,已成“天量”,不是一名内设机构的局级官员能做到的,这和此前媒体传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涉案560亿元一样,明显超出了他们掌管的资源。但因为社会对腐败的痛恨,人们情愿把这些贪官往“更贪”的方向想,希望反腐机构今后能严惩他们。

说到这里。笔者顺便说一句题外话,那就是目前查处网络谣言已经追溯至几年前的造谣、传谣,可发布以上消息的媒体是不是“造谣”?转载这些文章的网站是否该定性为“传谣”?

张曙光作为刘志军的心腹,据说最有名的特点是“敢送”,一是给领导送钱,而且出手很重,一般领导很难抵挡得住诱惑;一是给领导送美女,包括洋妞,刘志军就是他的主要服务对象。大家可以想象,既收了张曙光的钱,又收了张曙光送的女人,也就成了“自家人”,哪有不给张曙光办事的道理?因此,张曙光贪起来也就肆无忌惮了,反正背后有靠山,出了问题也有人帮他说话。现在想来,如果不是刘志军“落马”,估计张曙光至今还在继续“捞钱”呢。

和刘志军相比,张曙光其实更加无耻。他不择手段升官,不择手段“捞钱”的同时,早就为自己找好了退路,即将妻儿送美国居住,使自己成为“贪起来”肆无忌惮的“裸官”了。早前就有媒体披露,山西晋城女商人丁书苗被抓不久,张曙光便赶至美国,把那栋原本由他和妻子共有的别墅全部转入到妻子个人名下。并“有图有真相”地报道这套别墅占地近3万平方英尺(约合2793平方米),住房面积为4100平方英尺(约合381平方米),拥有五间卧室。

作为首提“裸体做官”一词的笔者,对此可谓痛心疾首。一个妻儿都在美国生活,并住着自家的豪华别墅,其贪腐的概率至少在九成九,如薄熙来那样,别人给钱帮老婆、孩子在境外买别墅,自己却丝毫不知的,绝对是世界性奇迹,肯定是“世界唯一”。可如薄熙来、张曙光这些贪官,妻儿在境外高调生活,反腐机构此前却似乎浑然不知,这也说明中国对“裸官”的管理依然是漏洞百出。

笔者在首创“裸体做官”一词时,并未说所有的“裸官”都是贪官,但却肯定“裸官”更容易成为贪官,理由如下:一是“裸官”配偶、子女移居境外后,需要庞大的日常开支,官员仅凭自己的工薪所得是没有可能供养得起的,因此需要吃“夜草”。二是“裸官”远离配偶,更容易包养情妇、情夫,而包养情妇、情夫的官员,不是贪官几乎没有可能。三是“裸官”因为一个人在国内,将贪腐的资金转移至境外后,更加安全,也更容易;四是即使遭到查处,也没有被抄家致倾家荡产的风险,最终还是“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少了这份后顾之忧后,腐败起来也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而“张曙光案”,就更直接证实了“裸官”对国家危害性更大的浅显道理,因此重拳整治“裸官”,切实限制“裸官”任职已显得极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