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课费”也该规范规范了

浙江规定省级机关培训给老师讲课费半天最多3000元

新华网杭州2月13日电 (记者岳德亮)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浙江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明确界定院士、全国知名专家讲课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据了解,该规定适用于浙江省省级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为履行职责所需的更新知识、提升工作能力的各类培训。

浙江省财政厅在通知中指出,培训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其中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8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的管理规定,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而且各单位应当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基地、高校等场所举办培训。

(新华网 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