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教育部明确提出“推广平行志愿”的要求以来,平行志愿结构已被广泛采用。应该说,平行志愿的推广无疑减少了高分低就、高分落榜情况的发生,避免了院校“大小年”现象的出现,降低了志愿填报难度和风险,受到了普遍欢迎。

不过,目前的平行志愿都只实行一次投档。即在各批次中,无论可以报多少所具有平行关系的院校,如果考生被其填报的顺序在前的某所院校调档后又被退档的话,就不能再向其填报的其他院校投档了。这种投档方式极不人性化,亟待改进。

因此,建议实行多次投档办法。多次投档就是考生被顺序在前的院校调档又退档后,考生依然可以依次投档到顺序在后的所有院校。为什么要在此时提出这个问题,并强调“刻不容缓”呢?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一、为了保护退档考生的利益,使考生录取的院校层次与其分数基本匹配。其实,多次投档办法在实行平行志愿之初就应该实行,因为一次投档办法会大大削减平行志愿结构的优越性。在一次投档模式下,考生一旦被顺序在前的院校调档,就只能祈祷上帝千万别退档。由于目前院校的调档比例大都大于招生计划的100%,所以肯定会有人被退档。而且退档考生只能等着本批次征集志愿再报,或等着下个批次录取了——这对他们很不公平!因为凭他们的分数,那些顺序在后的院校很有可能录取,但对不起,不再投档了;而且,这些院校往往在首次投档中就能完成招生计划,征集志愿也不大可能有机会再填报这些院校。所以他们会感到很无奈:报征集志愿,院校不理想,心不甜;不报征集志愿,掉到下个批次,心更不甘。而多次投档办法完全能够圆满解决这个问题。

二、为了缓解可能出现的矛盾,保证新一轮改革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的设计,将要建立的“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本模式”。就高校录取而言,分数将不再是唯一的录取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都将成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而且其权重将逐步加大。

那么,今后将有更多分数相对较高的考生会因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差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欠佳而被退档。如果因分数低被退档,考生一般都能认可;如果分数相对较高被退档,考生肯定要讨个说法。

可以预见,今后面对众多讨说法的退档考生,高校是很难拿出让考生心服口服的说法的,矛盾不可避免而且很容易激化,也许会给考生、给院校、给社会都带来伤害。为什么这么说?

一是在目前的情况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本身就不健全、不完善,以此为依据退档,很难让人信服。二是高校老师、家长与考生面对同样的材料、结论,会“见仁见智”地形成不同的理解,考生、家长很难被说服。三是在目前的情况下,难免会有不规范的操作,比如“人情录取”,高校更是无法解释。

改革必须推进,矛盾必须化解。怎么办?实行多次投档办法应该是现在必须采纳的办法。因为从考生、家长的角度来分析,即便是被某所院校退档,即便是被退档的理由不够充分,甚至还伴有龌龊,但只要最终能被他填报的其他院校录取,也就不会有那么大的“火气”了。这样,就将避免很多矛盾发生,保证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