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教育讯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面对法律界人士质疑,联邦移民部强调,C-24公民改革法目的在强化公民权价值,并没有限制公民的迁徙自由,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将来仍可自由进出国门,前往其他国家居住、就学或工作。

移民部全国总部发言人兰娜(Amanda Lannan)在回应本报询问时强调,移民部今年2月提出C-24公民改革法,主要目的是强化及改善公民系统的完整性(integrity),并未限制公民自由迁徙权利,新法实施后,拥有双重国籍者与本土出生的公民一样,可自由进出国门。不过若证实无意在加国居留,移民部可拒绝申请入籍。

她说政府提高公民申请门槛是为了反映公民权的真正价值,并让新公民有更充裕时间来融入加拿大的生活。新法要求入籍申请人声明「居留意愿」(intent to reside),并不妨碍他们入籍后前往海外就学或工作,而是为了凸显公民权应颁给有意以加拿大为家者。此举有助深化申请人与加拿大的连结,避免成为「纸上公民」(citizens of convenience)。

因此入籍过程中,申请人若表明无意在加拿大居留,或官员接获明确事证,显示申请人入籍后无意以加拿大为家,那他们的申请将遭拒绝。

许多律师认为新法将公民分为两级(two classes),有违宪之虞。兰娜重申,「居留意愿」条款未限制新公民的迁徙自由,而是为了强化公民权只发给有意以加拿大做为永久居住地者。

但她强调,撤销公民权机制是强化公民权价值,改善系统完整的重要工具,新法规定政府在某些情况下可撤销双重国籍者的公民权或禁止永久居民入籍,例如加入武装团体与加拿大为敌,或涉及恐怖罪行、叛国及间谍罪而遭判刑者。

她说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4月28日出席国会移民常设委员会听证时已就此做出回应,移民部相信C-24法桉内容完全符合宪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