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艳国 实习记者 苗淼)6月18日,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北京2014教育督导与评价研讨会”在京召开。此次研讨会以“现代教育治理与教育督导改革”为主题,围绕着当前各省市在教育治理与教育督导改革领域内的重点、热点话题,进行交流研讨。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北京市副市长杨晓超、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陶西平、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教育部教育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张力、北京市教委主任线联平、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唐立军等出席会议。来自全国30个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领导、督学,部分教育专家等二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反映了新形势下党对治国理政理念和治国理政方式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要转变政府职能,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要强化学校办学的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要转变政府教育管理理念,推进管办评分离,优化教育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吸收社会资源参与、支持、监督教育发展;要更加重视政府的监督监管,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建立健全教育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统筹有力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强调,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简政放权,也要加强监督监管。教育督导是政府加强教育监督监管的基本手段,也是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互协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完善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在此背景下,此次研讨会聚焦于“现代教育治理与教育督导改革”,有着重要的指导和示范意义。

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在讲话中指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转变教育管理职能的重要抓手,是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入园难”、“择校”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迫切需要。他从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个领域,阐释了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指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是加强督政工作以促进教育公平,加强督学工作以规范办学行为和开展评估监测提高教育质量。他还强调,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督导经费,健全督导机构,整合监测资源,完善法规条例,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来着力加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体制机制建设。

会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唐立军做了题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旨报告,详解了北京市在现代教育治理与教育督导改革方面的认识与实践。

唐立军指出,要创新教育督导改革思路,确立教育督导改革目标任务。依照“政府主导、统筹协调、多元参与、开放和谐”的工作思路,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坚持教育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统筹有力的原则,加强教育督导的法制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同时,要健全和完善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制度、学校自主办学督学制度、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

据了解,北京市建立了以政府、教委、学校为一体推进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制度,并在2014年修订并颁布了新的《北京市区县政府、教委、学校(教育机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先后对区县政府推进初中建设工程、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校外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高中课程改革、减负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今年4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完成了对所有区县学前教育工作的首轮专项督导。此外,还制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市层面正式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现了责任督学挂牌全覆盖。

研讨会上,针对教育督导在教育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的建设、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等重点问题,国家教育督导部门领导及来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湖南、陕西等地教育督导部门代表齐聚一堂,分享教育督导的理论研究、政策举措和实践探索,部分教育督导研究专家将进行深入剖析和对策建言。

此次教育督导与评价研讨会的召开,不仅为各省市搭建了深入理解教育治理政策导向的平台,交流各省市教育督导与评价的最新改革成果,同时,对于进一步从现代教育治理的高度理解和定位教育督导的功能和内涵,推进现代教育督导改革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