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2项沪籍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新政

毕业2年内灵活就业有补贴

早报记者 姜丽钧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将获社会保险费补贴;上海小型微型企业新招高校毕业生也将获得社会保险补贴。日前,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两项社会保险补贴新政在上海全面推行。

上海近期出台了《关于做好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上海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普通高校毕业年度本市户籍学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高校毕业生为毕业后初次就业,可向纳税地所在区县就业促进中心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按目前标准,补贴为每人每月520余元。补贴期限按单位实际使用毕业生的月数计算,最长不超1年。

同时,上海出台《关于做好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普通高校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本市户籍学生,在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且在本市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按照灵活就业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目前标准,每人每月为630余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