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的李女士(化名)这两天有点郁闷,原因是网剧《太子妃升职记》正在热播,借住在家里的小姑子,每天都在客厅里看。小姑子看也就算了,关键是李女士才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也跟着一起看,这下状况来了。

《太子妃升职记》讲述了花花公子为躲避前女友们的围堵意外落水,醒后发现自己穿越变性成太子妃,以男人心女人身上演一出后宫奋斗史的故事。电视里涉及到不少敏感词,比如掰弯等等。

对于一个才9岁的孩子来说,电视剧里的很多词他都不懂,但却听到心里去了,老是追着李女士问,自己是不是也会被“掰弯”。

李女士真是哭笑不得。

“各种同性恋话题,儿子都听进去了,还学着说,有时候他不明白什么意思,还来问我。”李女士说,自己倒也不是保守妈妈,要说电视剧,比如《芈月传》之类的,平时还会和儿子一起看,但有些太敏感的话题或者电视剧,她真是招架不住,“怎么解释?根本开不了口。”

要说现在做父母的真心不容易,在这样一个超级复杂的大环境中,又不能把孩子封闭在一个完全安全、纯净的空间里,这就要求父母要变得超级强大,才能应对孩子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这里先给父母们点个赞。

李女士的故事中,其实有2个问题,一个是电视剧分级,另一个是性教育。关于中国的电视剧分级,英媒体就曾经指出过,称中国影视剧色情暴力影响孩子成长,试想想晚饭后,全家一起看一部家庭剧,本该是多么幸福的时刻,但有时剧中会忽然出现长达几分钟的“大尺度”画面,让围坐在电视机前的一家老小感到相当尴尬,而美国早就有严格的电视剧分级制度了。这个问题咱单开场子讨论。感兴趣的,http://edu.163.com/15/1222/06/BBDTRH0R00294NE9.html

这第2个问题,就是性教育问题了,而李女士遇到的问题还不是大家平常更多关注的早恋问题,同性恋问题是大多数父母都比较避讳的,小编周围的家长大多表示,同性恋可以理解,但不希望发生在自己孩子的身上。著名演员及导演张国立就曾表示无法接受张默喜欢男人,叮嘱张默,“不要给我找个男的回来”。

小编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暖心的答案。

同性恋虽是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但同性恋产生的原因非常复杂,除去很少一部分先天及遗传因素造成,很大原因是与家庭教育方法、幼年成长经历非常相关,小编特意请教了心理咨询专家韩美龄老师,听小编细细道来。(下面的文字有点长,但全部干货,值得耐心阅读)

1、先天遗传因素

只有极其少数的同性恋是遗传基因因素引起的,即生理上的染色体的构成导致,是可以通过DNA鉴定出来的。

2、后天因素,如社会、文化和心理等因素

a.家庭环境

同性恋者的父母未能为其子女提供适当的性别角色榜样, 因此其子女的性别自我认定就不完全。如:亲密亲切型母亲不恰当地取代了父亲的角色,反对男孩中常见的粗鲁莽撞行为,而鼓励更富于女性化的活动。

另外,父母婚姻的不幸也是一个重要因素。R君和Q君是我的两个求助者,他们走向同性恋与其父母婚姻的不幸密切相关。R君是一个很精干漂亮的女孩,其父母天天吵架,而且很多时候拿其出气,R从小对家有一种不安全感,厌恶男孩子,害怕走入婚姻,有一次有一男孩骚扰她,被一女同学保护,从此爱上那个女孩,感觉与她在一起特幸福。Q君是一个男孩,自小父母离异,跟随父亲成长,父亲教育方式粗暴,天天“教导”他天下的女人都是不可信的,都是骗子,使其性格懦弱、恐惧女性,而寻求强壮男性的保护。

b、早期性经历

早年的性经验,尤其是首次性经验,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如果按照个人性格发展史的时间顺序看,童年环境的影响当然在前,而青春期经验在后;但是二者相比,后者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绝不比前者小;在许多个案中甚至比童年家庭环境的影响更强烈。

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的后天因素社会、心理因素中,最为重要的是最初的性经历,即青春期(性朦胧期)的遭遇和经历。多数同性恋者是在青春期前后走上这条路的,有的十三四岁、有的十七八岁,有的二十出头。

一旦进入青春期,人就有了性发泄的生理与心理要求。然而,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中,严格说来,除了婚姻形式之外,任何方式的性发泄都是被法律或社会行为规范及社会道德所禁止的。

概括地说,性发泄的渠道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手淫或遗精。虽然没有法律禁止手淫,但一般社会行为规范认为,手淫不是好事,民间流传着种种关于手淫有害身心健康的说法,尽管有过手淫经历的人在全部人口中所占比例并不低;遗精当然无法禁止,但许多父母在男孩发生遗精时,不知如何向他们解释;如果父母发现女孩子手淫,更是不能接受,结果使他们处于一种若明若暗的困惑当中。

第二类发泄途径是异性间的性关系。这一关系首先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到法定年龄是约不能结婚的;其次受到社会道德规范的限制——我们的社会对婚前异性性行为的容许程度相当低。由此可以了解到,青春期少年面临的是一个怎样的环境和道德气氛。这些青少年面临着生理成熟期已到、法定婚龄未到、社会道德规范严厉禁止他们到异性那里寻找性发泄渠道的窘境。

于是,有不少青少年转向了第三类性发泄渠道——同性恋行为。而且同性之间亲密接触的机会很大,而且一般也不会轻易被怀疑。

“第一次性经验极其重要,如果是发生在同性朋友之间,就可能终身同性恋。”由于首次性经验事关重大,印象深刻,当事人有可能就此将性快感与同性对象联结在一起,难以再将二者分开,尤其当这一经历发生在早年生活之中。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年龄越小,越无全面判断人生经验的能力,越没有将多种经验加以比较的条件,也就越容易形成对某事物与他事物之间关系的固定看法,就如性快感与同性对象之间的关系那样。

c、异性恋中受到严重挫折

如果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感情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诱导,就会产生同性恋倾向。

d、恋母情结

这一概念取自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淫母之意。 以下就是一些同性恋者的说法:

"我5岁时母亲就去世了,父亲经常打骂我,我那时小,也不知道反抗,自己有主意了,才开始反抗父亲。我认为自己走上这条路和缺少母爱有关。"

"我妈是个善良的妇女, 总受我叔叔们的欺负。我的性格像妈妈。我对父亲反感。他对我们不负责任。我常想他既然不爱我们,为什么当初要生我们。"

e、性教育被忽视

同性恋在很大程度上是伴随青春期性发育而出现的一系列涉及两性的心理及行为,而家长往往“谈性色变”,更别说给孩子进行性教育了。孩子只能通过自身切身感受和网络等媒体“自学成才”。

一位同性恋女孩咨询后写的咨询感想:"现在觉得自己挺幼稚的,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只是觉得对她有一种依赖和超出对别人的信任,更多的是有一种好奇心理。由于已经习惯于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所以会难受,现在心情平静了很多,对于男孩我也没有真正的用心去了解过,只是凭借自己的想象和朋友的讲述去评判一个男生!"

f、特殊的性经历、伙伴群关系、偶然的机遇

伙伴群关系,偶然的机遇,以及特殊的性经历,如童年时受到同性恋者的诱惑或者性暴力等等事实。

同性恋并不是什么病态,它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我们不能因为大多数人选择了异性恋的生活方式,就认为同性恋生活方式是病态的。各人有各种人的活法,对于同性恋这一亚文化,也应当如此看待。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性取向自由,只要个人感到幸福,不违法不犯罪,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就好,也理应受到社会的理解与尊重。

父母完全可以给孩子理性的解释,不需要避讳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