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史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16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86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06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二、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5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34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54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