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出台,贫困生认定不再需要街道盖章,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

内容主要包括: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包括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等。

2、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

4、学校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5、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